M) Y8 S# d( ^4 @6 R5.39.217.76反 觀在中國境內擁有最大新聞自由度的香港,回歸祖國超過十五年,假如記者向特首、高官或政客提問:「在政府與新聞自由之間,你會站在哪方?」相信每個人都會道貌岸然地說誓要捍衞新聞自由,但激昂答案的最後,必然加上「但是」:「『但是』新聞自由不能沒有限制,否則會危害社會安定」。 Y6 G, ^. h- E' M. k
+ n5 A( U1 g) Y# }% a ?5.39.217.76如果有人認為原有的《公司條例》未能保障私隱,不妨成立離岸公司再行投資,雖然成本增加,但保障度滿分;正如梁振英出任特首後,仍然持有一家離岸公司負責投資,但具體投資什麼卻沒有公布,只要他不肯主動開誠布公,傳媒亦徒嘆奈何。難道對高官權貴來說,這種保障還不足夠嗎?須知道,新例絕對不只影響傳媒採訪, 更重要的是,可能令香港的廉潔度倒退,當中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但要公眾明白箇中道理,甚至發聲向政府和立法會施壓,難度相當大,這場仗並不樂觀。# t% A2 y5 a8 T1 s' y.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