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發展商參建另類居屋可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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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ichi0426
時間:
2013-1-7 05:02 AM
標題:
發展商參建另類居屋可三贏
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昨日指出,市民需要安居,社會才能穩定,如果政府可免補地價發展荒廢耕地,發展商有望興建一些價值100萬元的300呎單位售予合資格的港人。在政府土地儲備嚴重短缺的情況下,鼓勵擁有土地的發展商參建類似居屋的房屋可三贏,一是可紓緩政府土地儲備短缺的困境;二是發展商可通過參建居屋獲得合理回報;三是可為市民提供更多上車盤。當然,這些「私人參建居屋」轉售時,只能限制在合資格人士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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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表免補地價購買二手居屋計劃申請首日派出9千份申請表格,置安心計劃「綠悠雅苑」亦可能出現超額認購十倍搶購潮,反映市民對資助房屋的需求非常殷切。但資助房屋單位供應短期內仍杯水車薪,居屋最快於2016年起始提供約1.7萬個單位。扣除斜坡、道路等用地,本港目前實際只有約390公頃土地可作住宅發展用途,提供約9.5萬個單位,僅能滿足未來2至3年的房屋需求。政府現存土地嚴重短缺,應鼓勵私人發展商善用手持土地,增加屬於上車盤的另類居屋供應,以紓緩政府土地供應緊張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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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免地價條件促使發展商善用本港現存土地,新界不少耕地可藉此增加地積比擴建房屋,加快開發。現時申請改變土地用途需時,發展商用作規劃發展所涉及時間最少5年或以上,以免補地價形式向發展商提供誘因,可減省申請改變規劃的程序,加快發展商開發手持土地。因發展商參與,公營房屋供應進度加快,市民亦能早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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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發展商免補地價興建房屋,政府和發展商商討土地發展時,需仔細研究供應條件,平衡各方利益,確保市民最終受惠。政府向發展商提供地價優惠時,應注意適當平衡,興建居屋和私樓的比例恰當,避免一刀切。此外,政府亦需詳細規劃這些計劃的單位數量、面積及買賣限制,注意區分公營和私樓需求,以免需求重疊,影響私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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