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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歐洲] 俄通過法案將禁止官員擁有海外資產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2-12-24 07:15 AM     標題: 俄通過法案將禁止官員擁有海外資產

12月23日電/據新華網援引俄塔社報道,國家杜馬今天以437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一讀通過法案,禁止官員在國外擁有不動產和銀行賬戶。 ' Q2 B+ l! J. d" y+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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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案禁止各級公務員、軍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外國境內的外國銀行擁有或開設賬戶,禁止其在國外擁有或購置不動產,禁止其購買或持有外國公司的有價證券。不過,如果海外賬戶的資金用於公務活動、醫療或教育目的,則不受此禁令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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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 e# r+ H8 j  法案規定,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課以500萬- 1000萬盧布(1盧布約合0.032美元)的罰款,或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在最多3年之內不得擔任公職。 tvb now,tvbnow,bttvb; G; c; z* f  x- A: Y7 n)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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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案要求擁有海外資產的上述人員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注銷其海外賬戶,轉讓其不動產,並規定只有在脫離公職3年之後方可在國外開設賬戶或購買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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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6 O! c& O) o  國家杜馬制憲和國家建設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維亞切斯拉夫.雷薩科夫對記者說,官員“原則上不應擁有海外賬戶和資產。如果想買股票,就在這裡買;如果想存錢,就把錢存在俄聯邦境內。這一原則得到了議會各黨派的支持……不允許一條腿在這裡,在俄羅斯,另一條腿在國外,這是不對的”。
作者: jqbuout    時間: 2012-12-24 12:39 PM

金磚四國近十五年經濟大飛躍,灰色地帶多,造就多少貪官污吏,一邊祖國安穩任職和地下兼職,一邊海外置產鋪退休路和子女家人未來的基業,許多人早已從這波大躍進中獲利了結,慢進場的恰好遇到打整頓,問題是前面的官員的事,要不要追溯既往?真不好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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