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港權上訴案明年二月開審,政府去信請求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備受社會關注。基本法明確規定,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源於人大常委會授權。當本港法院對居港權的理解與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存在不一致的時候,當局請求終院提請人大釋法,從法律層面上釐清居港權的定義,既是合法合憲的行為,也是解決外傭以至「雙非」居港權問題的治本之道,不存在回收終審法院權力的問題。事實上,在遵循基本法立法原意的前提下,終審法院是提請人大釋法還是通過判例自行糾錯,以從根本上解決居港權的爭議,都是可行的辦法,完全可以自行決定。 5.39.217.76+ P1 k. H" I) ~,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