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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報復人妻要分手 寄信和性愛照挑釁她老公 [打印本頁]

作者: mayeee    時間: 2012-12-10 04:31 AM     標題: 報復人妻要分手 寄信和性愛照挑釁她老公

「有點想念你家的那片大床,…怎麼『做』都不會掉到床下!」劉姓男子與女同事有染,為報復女方要分手,竟白目到寄性交照片及寫信羞辱、挑釁女方丈夫,人夫火冒三丈,控告妨害家庭、妨害電腦使用罪,及求償,法官分別判他4月、6月徒刑,並應賠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
) `) u! r- {7 u* `劉姓男子97年間起與高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交往1年後高女擔心丈夫早晚會知道,主動與劉分手,但劉不肯放棄,仍繼續糾纏未果。劉憤而採取報復及挑釁女方丈夫的行動。
$ C* ~$ F) X& l5 r# w劉在99年間利用女方丈夫生日前夕,惡意把他與高女的出遊照片、往來書信、電子郵件和性交的私密照片,寄給高的丈夫,並且持續以言詞、信件辱罵、挑釁。「您不是很勇敢就是什麼都不知,員工旅行時很多人已知道我和XX的關係…」。高女的丈夫不堪受辱,除控告妨害家庭、妨害電腦使用罪,並訴請精神賠償。
1 H5 H& s5 G4 Q( ~8 S' ^tvb now,tvbnow,bttvb由於劉姓男子在訴訟中仍持續辱罵、攻擊高女的丈夫,法官以他行為惡劣、毫無悔悟,判他4月,高女僅判2月;另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劉被判6月,但都可易科罰金。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Y0 e3 o( a5 A
高女的丈夫以劉姓男子的挑釁、侮辱行為,使他精神受到相當大的痛苦,並導致精神焦慮及憂鬱症為由,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300萬元。一審判賠65 萬元,台南高分院改判80萬元,且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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