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仰賴行動寬頻網路來連線的資通訊產品,以及各種線上的應用軟體(APP),逐漸成為許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後,行動寬頻的速度漸漸開始出現吃力、塞車的問題,讓民眾怨聲載道。為解決這類問題,政府一方面規畫要於明年釋出第四代行動寬頻(4G)的執照,另一方面又建議業者不要再提供上網吃到飽的服務。這兩個政策或許可能解決部分問題,但若不好好規畫,卻恐怕會有火上加油的反效果。 目前台灣的行動寬頻服務,還是屬於第三代行動寬頻(3G)的網路。而4G與3G最大的差別,確實在於上網速度。3G的連線速度,在最佳的狀況下平均為一‧五至二M左右,而4G行動寬頻則號稱可以到達一○○M以上。其他的細節不說,4G光是連線速度,就數十倍於現在的3G。就像從細水管換成粗水管一樣,一旦改以4G連線後,行動上網的速度必然會出現跳躍式的改善,也因此各界對於4G發照充滿了期待。 行動寬頻需要使用無線頻段,但因無線頻段數量有限,因此政府往往會將無線頻段劃分成好幾個大區塊,每個大區塊再細分為若干小區塊,每個區塊就像一個房間,做為發照的基礎。正因為頻段稀有,但需求很高,因此包含台灣在內的各國,都是用拍賣的方式來決定取得這些房間使用權的業者,同時又可增加國庫收益;過去3G執照拍賣的總得標金,便高達新台幣四百八十九億。 目前看來,4G執照的發放也會用拍賣來進行,而政府與業界也開始討論各種房間大小、拍賣方式及執照張數等技術問題。然而,目前最欠缺的,不是這些技術問題的討論,而是政府究竟想利用4G發照達成甚麼樣的政策目標。 4G發照可以帶來好幾種不同的效果。除了增加國庫收入外,執照的數目及是否保障新業者的優先權,也可能帶來促進競爭的效果。但是,千萬別忘了,當初提前發照的初衷,是為了提升上網速度,提供消費者價廉又物美的行動寬頻服務。然而,這些目標彼此可能存在著衝突牴觸的關係。例如增加國庫收入,意味著複雜的拍賣投標設計,以求拍賣金額可以飆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付出高價取得執照後,必然會將這個成本反應在價格上。 其次,過去政府基於以為業者多就是競爭高的迷思,喜歡把頻譜分割成很小的區塊,以增加執照數量。但WIMAX的經驗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分割不當只會犧牲效率,且無法達到規模經濟,不利產業發展;何況在技術上,4G要達到高速上網,每個房間不能過小,才能達到最適效率。因此政府現階段必須嚴肅思考的問題,不是如何設計出複雜的拍賣機制,也不是如何把頻段盡量切割,而是要想清楚4G發照的核心目標到底為何。目標清楚,機制自然就會成形。 回到上網吃到飽的問題。由於行動寬頻的速度是分享式的,因此越多人在同一個區域同時上網,速度就會變慢。透過上網價格分級制度,大家不會毫無忌諱的使用頻寬,即可能減少資源被霸佔的情形;或者,增加行動寬頻基地台的數量及胃納量,也同樣可解決這個問題,因此打破上網吃到飽的做法並非唯一的方式。再者,必須注意的是:打破上網吃到飽後,最高等級用戶的價格,必然要超過目前吃到飽的價格,否則便不會有效,但業者是否可能藉此變相漲價,屆時恐怕連政府也搞不清楚,必須謹慎。 4G發照與上網訂價,確實對目前行動寬頻又貴又慢的問題帶來一線曙光,但政府也有必要檢討過去經驗,釐清政策方向,才能得到消費者及產業雙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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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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