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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內地旅客在港因入境詐騙案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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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2-11-27 0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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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內地旅客在港因入境詐騙案被判入獄
11月26日電/五名內地居民因藏有偽造護照、作出虛假申述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10月19日在香港的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11月26日被判入獄22至28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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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包括三男兩女,各被控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以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罪行,首被告被加控一項管有偽造旅行證件的罪行。首被告被判監禁28個月,另外四名被告被判監禁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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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今年7月10日在登機櫃位意圖辦理前往杜拜航班時被入境處人員截獲。工作人員隨後在行李檢查時,發現其記事簿的內頁夾層藏有一本載有其照片的偽造日本護照及四本分別載有另外四名被告照片的偽造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其後,其他四名被告也於該航班的登機閘口被捕。化驗結果證實該日本護照及四本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均為偽造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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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或使用偽造旅行證件乃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港元及入獄十四年。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獲取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十年。另外,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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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也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十五萬港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樣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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