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6 01:15 中國時報 【劉屏/華盛頓十五日電】 + r, P9 y: z3 @: u3 X+ a1 v0 u 美國政府宣布沒收陳致中在美國購置的兩處房地產,關鍵之一是美國處理這類案件時的「證據優勢」原則讓陳致中難以辯解,之二是他和其母吳淑珍等人的行徑,觸碰了美國國家安全紅線。公仔箱論壇8 ?( ?" `& s. S I+ i; c
5 ^: ~4 t, j9 i; w-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陳致中購屋資金的來源為何,是否為元大證券賄款,美國法院既未審理,更未定案,就直接沒收了陳致中的資產。陳致中在台灣表示對此大惑不解,顯然他忘了他在美國的法院學過的「證據優勢(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依據這個原則,美國政府控訴陳家時,無需提出什麼如山的鐵證,只要證明陳家的匯款、購屋等事顯有蹊蹺,在法官面前取得「多一點點的優勢」,這就夠了。 B) Q. ]2 o+ R! U. E.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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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國購屋,錢直接匯到美國即可,一天即達,為什麼要經過香港、瑞士、英屬維京群島、聖克里斯多福?明明在紐約及維吉尼亞購屋,為什麼委由幾千里之外的邁阿密律師處理?莫非其中有不可告人之處?5.39.217.76. O# L& t4 F5 f1 \ n.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