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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政府統籌截「雙非」 法律解決方治本 [打印本頁]

作者: huichi0426    時間: 2012-11-6 09:33 PM     標題: 政府統籌截「雙非」 法律解決方治本

為配合政府明年實施「雙非」孕婦零配額措施,仁安醫院昨日宣布由明年元旦起推出3項新措施,包括「雙非」孕婦衝急症室會即時報警處理,並須額外支付15萬至17萬元緊急分娩費。事實上,目前距離「雙非」零配額實施期不足兩個月,當局應及早統籌各私家醫院的應對措施,以免個別私院措施不協調,引發混亂及爭議。不過,「雙非」問題屬於法律範疇,根源在於終審法院錯誤判決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孩擁有居港權。解決「雙非」問題,必須從法律層面上著手。當局應盡快通過法律途徑取消「雙非」子女的居港權,對於可能出現的法律爭議早作部署,以從根本上解決「雙非」問題。 仁安醫院針對「雙非」孕婦闖急症室分娩推出連串應對措施,不但加重了衝急症室的罰款,增加阻嚇力,而且向外界傳達私家醫院不接受「雙非」孕婦的訊息,值得肯定。不過,目前各私家醫院在應對「雙非」問題上都是各師各法,衝急症室的分娩附加費亦有差距,當中可能出現不協調情況而影響措施效力。因此,當局應主動統籌,向各私家醫院發出明確指引,並對各醫院提供需要的支援,令「雙非」零配額能夠順利落實。 必須指出的是,「雙非」問題根源在於終審法院在「莊豐源案」上的錯判,令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孩能夠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在這個誘因未消除,法律爭議並未解決的情況下,行政措施都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甚至會在執行過程中引發大量的法律訴訟,並對入境處執法帶來壓力。因此,當局應盡快解決「雙非」問題的法律爭議。 事實上,《基本法》籌委會於1996年通過《關於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的意見》,人大常委會於1999年就「吳嘉玲案」所作出的釋法內容,都清楚表明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兒童並不能取得居港權。因此,要根本解決「雙非」問題理應循法律途徑上著手,糾正終審法院的錯判,取消「雙非」子女的居港權。早前,律政司已就「雙非」問題向英國的資深御用大律師尋求意見。現時離零配額措施實施時間短促,處理法律細節和司法程序亦複雜耗時,當局需盡早做好從法律層面徹底解決「雙非」問題的準備,以為實施零配額打下堅實的法律基礎。 3 @; B) O: K7 U9 v,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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