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前主任魯平及前副主任陳佐洱,先後開腔痛斥部分港人的「港獨」主張及行為。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提出「港獨」或揮動港英旗,是對本身國家認同加以否定,有「反回歸、反中國、反中央」之意,特區政府有需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重新立法做好準備。一名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傳統左派組織領導亦表示,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若「港獨」問題繼續發酵擴大,梁振英政府實有必要考慮重新啟動立法程序。不過,亦有建制派人士認為香港無獨立的條件,毋須急於重新立法。& c2 X4 d. s/ p) K
# [4 E# ?' ]! c) ]/ E公仔箱論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七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但沒有訂明須於何時完成立法。特區政府曾於○二年啟動立法程序,但惹來大部分市民反對,加上經濟不景、負資產及沙士等因素,於○三年引發五十萬人上街。政府最後須擱置,當時負責法案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黯然下台。 2 c0 O( D: X! C$ l8 d1 r- U 5 t" ?) \+ b2 ], M5.39.217.765.39.217.76 I* D5 N0 P9 F2 G
CY多次重申憲制責任特首梁振英在競選前後多次重申,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憲制責任,但暫無計劃重新立法。然而隨着「港獨」問題升溫,開始有人重提二十三條立法。現為立法會議員的葉劉淑儀獲委任進入行政會議、當年的二十三條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葉國謙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經民聯的梁美芬任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亦惹來有意為重推二十三條鋪路的揣測。. T: v4 B4 e0 F) F, `# m) }8 E, ]!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