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B" V5 [. O2 f公仔箱論壇網友南雲飛的文章說,表面上看來,文明國家和不文明國家似乎都很看重“尊嚴”,但文明國家更為看重的是每個公民的尊嚴和基本人權,而不文明國家則只在乎一個人的尊嚴和權力——領袖的尊嚴和權威。還有一個異同點,文明國家和不文明國家看起來都很尊重“法律”,但文明國家尊重的是保障基本人權的法律,開明和人道的法律;而不文明國家也往往冠以“法治”之名制定了很多法律,但在他們那裡,法律不是被當做個人權利的保障,而是被當做打擊那些敢於與權威統治者對着乾的“異端”份子之工具!文明國家裡的法治,信奉“惡法非法”的信條,所以,其法律規定往往是保障個人權利的內容多、限制政府或領袖權力的條文多。5.39.217.763 J7 E7 C+ f$ k& r9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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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的國家裡的“法制”,則特別崇拜“惡法亦法”,這樣法律就成為統治者手上的指揮刀,想砍到哪裡就砍哪裡。再殘忍再不人道的舉動,一旦被冠以“法律”之名,則似乎就有了合理存在的理由了,但這種法律再怎麼被證明有效或合理,也掩蓋不了其野蠻的本質。南雲飛的文章又說,在文明國家裡,往往“政教分開”,所謂“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不會將信仰問題動不動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在那些落後國家裡,信仰則成為了罪惡和殘忍暴力的遮羞布,對於那些敢於冒犯自己信仰、風俗的人,則不惜使用國家暴力機器來對待。公仔箱論壇1 a, A8 Q8 Z. o. L4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