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n, y: ~& n6 h o& B. o在傳統社會裡,做一個好人就是按本分行事,這也被當作道德的基本要求,安分的好人因而也就是有德行之人。在一個由傳統形成了秩序的社會裡,人們習慣地接受家庭、社會、政治生活的權威和體制,並把它們看作生活世界的自然規範。在這樣一種自然的生活世界裡,人們的信仰、思想、人際關係、制度運作、權威形式和影響都是在習慣、習俗、陳規和現成模式中習得的,這樣的教育反過來則是幫助維持和再生現已存在的傳統生活秩序。( _+ F- v" z3 `( `* ^% Q- W h
, o, s4 \3 J* v+ i) F4 h0 [5.39.217.76在這樣的生活秩序中,社會和國家變成了一種每個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身份地位的整體,這個社會秩序和生活方式是權威和體制早就替每個人安排好的。每個人找到了自己的那個位置,在其中安分守己,恪守本分,便能成為這個社會中的好人或這個國家中的好國民。由於這個社會秩序和其中起規範作用的法律,還有起領導作用的權威,都早已在那裡了,它們獲得了當然的權威,也形成了一種具有自然合理性的傳統。傳統的存在是無須得到傳統中個體成員同意的。傳統可長可短,長的上千年,短的幾十年,但一旦形成了傳統,質疑它、挑戰它就都是在破壞穩定,都是非良民和壞國民的行為。5.39.217.76! l4 n: v! i*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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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整體論來看待傳統的社會功能,它往往會把自由民主的個體本位看成一種貶義的個人主義。按照個體本位的自由民主觀,每個人都是自由、理性的個體,都能夠與別的自由理性個體一起,結成一種契約性的社會關係,以增進共同的福祉和實現各自的幸福追求。社會的存在,不過是在幫助實現這樣一種個人各自的目的。傳統的社會觀,把社會看成一個由習俗、傳統、倫理、制度構成的,造就個體而不是由個體去造就的整體。每個人應該在這個整體中扮演什麼角色,為這個角色設立什麼標準,如何區分好與不好,這些都是由現有的各種體制所決定的。8 |: `" B# `8 [; 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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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生活於其中的每一個體制早就給他們規定了一個角色:家庭、教會、政府、學校、工作單位、朋友關係。每一個角色定位都要求具有相應的品格(或品質),有品格就是好,沒品格就是不好。一個人的好與不好,小到在家庭裡,大到在國家中,都是以某種相應的品格來衡量的。人並不是生下來就會扮演這些角色的,所以,要讓一個人成為好人,就必須教育他。但是,有的人即使經過教育,也還是不善於或不喜歡扮演指定給他的角色,一輩子都在那個角色裡覺得不適應、不舒服。對這樣的人,就必須不斷開展再教育,包括不斷的逼迫和懲罰。% t" ^/ {# z l.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