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衛署擬修法 醫療致死非重大過失可免刑責!
[打印本頁]
作者:
淡雪
時間:
2012-10-6 05:04 PM
標題:
衛署擬修法 醫療致死非重大過失可免刑責!
國內醫療糾紛案例多,據統計,平均每年就有37位醫師被刑事起訴,衛生署為了減少糾紛,擬修改《醫療法》,增訂醫療人員因醫療致人死傷,除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有免付刑責最高達5年刑事責任。
/ N' W0 q( J; y3 y5 P2 ^5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l4 x2 |+ M2 y1 ]
醫生和病人關係對立,為了減少醫療爭議,衛生署擬修法,明訂醫療人員若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病人死傷者,可免刑事責任。重大過失則包括給錯藥、開刀開錯部位等。
; a1 L b* x( t!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a( Y$ H* A3 D( c$ o5 \9 A6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另外,衛生署也擬定《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若病患告上法院,在未審理前召開協調會,病患或家屬調解後最高可獲200萬元救濟金,衛生署也預計在下週,將兩案提到行政院,通過後再送到立法院,最快年底前實施。
: w1 i+ ]3 q* s' m( o公仔箱論壇
% x# W$ Q; u8 u) ^3 n/ m公仔箱論壇
但針對衛生署修法,醫療人員除了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可免付刑責,法務部對此反對,並表示,該項修法有違平等原則,且業務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罪,依法需在6個月內提告,若調解時間超過告訴期,恐影響病患權益。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