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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衛署擬修法 醫療致死非重大過失可免刑責! [打印本頁]

作者: 淡雪    時間: 2012-10-6 05:04 PM     標題: 衛署擬修法 醫療致死非重大過失可免刑責!

國內醫療糾紛案例多,據統計,平均每年就有37位醫師被刑事起訴,衛生署為了減少糾紛,擬修改《醫療法》,增訂醫療人員因醫療致人死傷,除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有免付刑責最高達5年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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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x2 |+ M2 y1 ]醫生和病人關係對立,為了減少醫療爭議,衛生署擬修法,明訂醫療人員若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病人死傷者,可免刑事責任。重大過失則包括給錯藥、開刀開錯部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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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Y$ H* A3 D( c$ o5 \9 A6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外,衛生署也擬定《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若病患告上法院,在未審理前召開協調會,病患或家屬調解後最高可獲200萬元救濟金,衛生署也預計在下週,將兩案提到行政院,通過後再送到立法院,最快年底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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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W$ Q; u8 u) ^3 n/ m公仔箱論壇但針對衛生署修法,醫療人員除了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可免付刑責,法務部對此反對,並表示,該項修法有違平等原則,且業務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罪,依法需在6個月內提告,若調解時間超過告訴期,恐影響病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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