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地檢「公然侮辱罪」起訴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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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巧開來
時間:
2012-10-3 05:03 PM
標題:
台地檢「公然侮辱罪」起訴黃毓民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決定以「公然侮辱罪」,起訴本港候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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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1月,黃毓民到台北考察時,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同前民主黨黨員馮煒光發生衝突,馮煒光投訴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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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其後向台北市中山分局報案,地檢署曾傳召雙方調查。北檢經調查後,決定以「公然侮辱罪」,起訴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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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60歲的黃毓民於今年1月13日下午,在台北市八德路上的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參觀時,因不滿另1名香港地區南區議員馮煒光,在facebook上提到黃的兒子遭內地公安逮捕,因而涉嫌以廣東話三字經辱罵馮。北檢偵辦後,今天以「公然侮辱罪」將黃毓民起訴。
作者:
cspsp
時間:
2012-10-3 0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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