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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法律層面處理「雙非」創設條件 [打印本頁]

作者: huichi0426    時間: 2012-9-14 09:19 AM     標題: 為法律層面處理「雙非」創設條件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透露,政府就處理「雙非」問題已有初步的方向性評估,在實際處理方法上進展正面,並向英國的資深御用大律師尋求意見。「雙非」問題所引發人口風波,行政措施只能治標。「雙非」問題源於法律問題,未解決「雙非」子女可取得居港權的癥結,「雙非」問題會引發大量法律爭議,並對入境處執法帶來壓力。從法律層面來說,在本地法律系統內解決最為穩妥。英國這方面的案例和經驗豐富,向英國大狀尋求意見,是適當的做法。 大量「雙非」嬰兒在港出生,對本港醫療及各種社會福利構成沉重負擔。當局今年以來加強行政措施,包括採取堵截內地孕婦衝閘分娩,內地孕婦來港產子「零配額」政策,提高內地孕婦衝急症室分娩的費用等手段,已見成效。不過,行政措施短期內雖能阻截不少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但未有徹底解決問題。事件因法律問題而來,由法律層面解決方為治本之道。當局積極循法律途徑尋求處理「雙非」問題的方向,值得肯定。 當局除盡快處理法律方面的工作外,目前治標方面的行政措施仍不能鬆懈。自由行旅客訪港人數,近年有增無減,當局在爭取廣東方面加大遏止「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力度的同時,亦需加強關口的堵截力度,應對即將到來國慶假期內地旅客訪港人潮,確保行政措施切實推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黨是「雙非」問題的始作俑者,卻從未向港人作出交待。事實上,1996年《基本法》籌委會通過的《關於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的意見》,以及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就「吳嘉玲案」所作出的釋法內容,都清楚表明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兒童並不能取得居港權。「雙非」問題根源在於「莊豐源案」的判決賦予了「雙非」子女可取得居港權。當時擔任莊豐源代表律師的是後來成為公民黨創黨成員兼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的李志喜,最終埋下了「雙非」的人口炸彈。直至最近,公民黨核心黨員背後協同策動「反國民教育」風波,部分搞手學生的父母亦有公民黨成員背景,公民黨企圖以「反國教」風波,逃避選民懲罰,隻字未提其在「雙非」問題的責任,港人應追究到底。* i, `5 E/ e9 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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