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45萬張大馬卡不領 18個月後可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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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石良
時間:
2012-7-28 11:06 PM
標題:
45萬張大馬卡不領 18個月後可銷毀
45萬張大馬卡不領 18個月後可銷毀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下午五時四十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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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8日訊)國民登記局公共關系總監再妮莎表示,申請大馬卡的國民,如果在大馬卡完成的18個月後仍未領取,該局有權将它銷毀。國民登記局未被認領的大馬卡堆積如山,到底是什麽原因導緻國人對更換及擁有大馬卡如此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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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妮莎披露,截至今年1月,已完成但未被領取的大馬卡,已累積至45萬6985張。她說,身份證是一個人的身份證明,要在政府機構辦理手續或提出各種申請,無身份證不行,如今的大馬卡,也一卡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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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不清楚爲何國民在申請大馬卡後,卻遲遲不前來領取,因爲沒有大馬卡同樣在私人界面對申請上的問題,例如進行業務或申請貸款時必遭拒絕。她說,至于更換舊身份證爲大馬卡的數量,迄今也有5萬3183人提出申請後,沒有前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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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妮莎說,大馬卡采用微芯片技術,内含持有人的個人資料,是世上最精良的身份證之一。爲了減少積壓的大馬卡,其部門已采取了各種措施,包括開放周末,讓申請者前來領取。再妮莎披露,如果重新申請一張新卡,申請者将被罰RM20,以及另外RM10的制作費。申請人也可上網
www.jpn.gov.my
或電話 03-88808066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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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1月,已完成但未被領取的大馬卡,已累積至45萬698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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