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美洲]
要求貼黑肺照 紐約市府違法
[打印本頁]
作者:
J.R.SMITH
時間:
2012-7-11 09:18 AM
標題:
要求貼黑肺照 紐約市府違法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0日專電)
$ E+ U& \6 l( j* g5.39.217.76
紐約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決議,紐約市政府不得勒令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店內張貼因為吸菸過度,導致的肺部或口腔病變的警告標語。
" l) C2 S; T o' c-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紐約市政府2009年通過一項法律,要求所有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收銀台附近張貼上有肺部或口腔病變照片的警告標語,以提醒購菸者吸菸的危害。
# Q7 b, ] H)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但這項法律立即引發美國3大煙草商與商家的反彈,並提出訴訟。
( f5 _- C; p* s4 z( w
2010年曼哈頓聯邦法院宣布這項法令違法,認為只有聯邦政府有權規範香菸廣告,地方政府無權要求商家張貼警告標語。
3 J* t/ e3 o) s" H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紐約第2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支持2010年聯邦法院的判決,判定紐約市政府無權要求商家配合這項政策。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