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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回憶錄洩軍機 阿龐爸判3年半 [打印本頁]

作者: 淡雪    時間: 2012-6-13 09:06 PM     標題: 回憶錄洩軍機 阿龐爸判3年半

藝人阿龐(龐庸之)的父親、前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在退休後出版回憶錄,披露他當年潛入大陸策反中共少將劉連昆、扁執政時期監聽連宋等內幕;台灣高等法院十二日依國家情報工作法中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判龐大為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K+ B) @2 O( v4 \龐大為任職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期間,負責策反、反間、心戰等業務,曾用化名「王寶元」二度潛入大陸,八十九年以上校官階退伍。他在任內最重大的表現是策反中共少將劉連昆成功,在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機時為我獲得大陸「啞巴彈」的重要情報;但案情曝光後,造成劉連昆被中共槍決。
) W2 E$ h) o# }" L! Ptvb now,tvbnow,bttvb退伍前就已罹患血癌的龐大為,退伍時帶走機密資料,並在九十三年撰寫的《情報作戰參考》一書中,附上大批軍情局簽呈影本,被依收集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秘密文書罪,判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確定。
% e( _' ~* d% I: @; R緩刑期間,龐又參考任職軍情局期間的工作筆記,還有自己寫的「情報作戰參考」等資料,用筆名「龐家均」在香港出版《情報札記(校對本)》,在台灣出版《台灣軍情局高官回憶錄-情報札記》,內容涉及策反劉連昆(少康專案)、資助接觸大陸民運人士(文正專案)、撤換前軍情局長沈世籍等內幕;經軍情局送國防部鑑定,認定洩漏六項國家機密、一項軍事機密。5.39.217.76. p3 r3 T$ L6 k
本案經高檢署起訴後,高院十二日宣判,認為龐之前就因假借職務上的機會,收集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秘密被判刑確定,於緩刑期間還不知記取教訓、再犯本案,將他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中的洩漏情報資訊罪判刑三年六月。本案還可上訴。
作者: xpro    時間: 2012-6-14 12:58 AM

所以為啥這麼想出書?看起來一次出完比較划算~第一次都可以緩刑阿...呵呵
作者: 風中    時間: 2012-6-14 12:20 PM

真的是禍不單行= =tvb now,tvbnow,bttvb$ B% B  @! P2 P' S/ R
飯可以多吃tvb now,tvbnow,bttvb+ S  ]1 o+ e# P" m- |' i# |2 H
話不要多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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