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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南京壹村委會要求90歲老人繳納2萬元養老保險 [打印本頁]

作者: gztvb    時間: 2012-6-8 06:36 AM     標題: 南京壹村委會要求90歲老人繳納2萬元養老保險

日前,南京浦口區永寧鎮候沖村壹位村民在南京某門戶網站發帖,陳述自家2011年底被國家項目工程征地,在隨後依據政策獲得的各項社會保障方面,遇到了當地村委會的壹些“做法”,甚至要求90多歲的老人繳納兩萬元的養老保險。他想詳細了解南京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待遇。揚子晚報記者采訪了南京市人社局農村保險處相關負責人。tvb now,tvbnow,bttvb2 Y* T3 c2 D6 j1 }- p% T
村裏要求90歲老人繳納社會保險公仔箱論壇5 X6 c) j: m7 k
該村民介紹:2011年底,我家房屋和土地被寧滁路工程征用,村上說2012年起為我們所有被征地的村民辦理社保。上個月,村委會要求我們繳納截止到2010年底前15年的社會保險,每人需繳納兩萬元左右。並解釋道,在勞動年齡段並有單位的,可以壹次性補足15年;如果超過60周歲,則根據現有標準每月拿440元生活補貼。“村委會說,征地繳保險不分年齡,90多歲的老人也要交,我們不明白。”tvb now,tvbnow,bttvb% h! A! G( p# ~9 R2 d) M
征地補償分三階段,標準不同5.39.217.76. P4 p" g+ B  d5 L) J9 x
南京市人社局農村保險處壹位科長介紹,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政策依據應該以2011年開始執行的《南京市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為準。“或許當地村幹部沒能準確表述清楚。”他介紹,上述細則把南京市三個時期的被征地農民保障都包括進去,三階段的補償辦法與當時的生活水平對應:1983年到2004年,以貨幣化安置為主,壹次性發放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4000元左右,最高標準為4萬元左右;2004年到2010年底,實行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由用地單位為被拆遷征地人員建立壹個保障賬戶,發放最低標準為3.76萬元、最高標準為5.26萬元的生活補貼款。2011年起是第三個階段,這次把被征地人員分為4個年齡段分開實施社會保障:16歲以下的被征地人員,可獲得壹次性補貼;16歲到40歲在勞動年齡段的人員,視同為城鎮居民,可以每月獲得200元生活補助費,最高只能拿兩年,鼓勵其參加勞動就業;40歲到女55歲、男60歲之間的人員,如果想在退休後與南京城鎮職工獲得同樣的養老保險標準,需要繳納長達15年的社會養老保險;女55歲後、男60歲後的被征地人員,直接獲得退休生活保障金。5.39.217.76  `( r5 J0 w1 Y3 g
享城鎮退休待遇,須繳足保險金
. a) P3 g+ m5 U# o  f2011年元旦起,《南京市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辦法》實施細則開始實行,全市7.29萬被征地農民成為新市民,其中勞動年齡段人員全部納入到城鎮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範圍。“2011年前被征地人員,是否繳納15年的養老和醫療保險,我們提倡自願的原則。”5.39.217.76  U; B9 Q/ o+ J" t
該負責人介紹,該辦法實施細則對2011年後被征地農民,采取了強制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辦法,確保他們到退休年齡後能夠享受到與城鎮職工同樣的社會保障。他進壹步介紹,1983年到2004年期間的失地農民,每個到達退休年齡的老人,每月有兩百七八十元的困難生活補助,並直接享受南京居民醫保待遇;2004年到2010年期間的失地農民,繼續享受被征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人均每月在570元左右。但他們如果想在退休年齡後獲得與城鎮職工同樣的社會保障待遇,必須在獲得的征地補償款中,繳納15年含養老和醫療等為主的社會保險金。記者了解到,繳納的保險金與當年用地單位支付的各項費用相當。5.39.217.766 p  j: n" s' Z" c( W
“等於是把分到的錢拿出來交保險。”他強調,八九十歲的老人也是本著自願原則,目前能確保的是他們每月570元的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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