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澳門]
歐文龍再有9項罪名成立 獲刑29年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2-6-1 07:49 AM
標題:
歐文龍再有9項罪名成立 獲刑29年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5月31日公開宣判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合議庭主席岑浩輝當庭宣佈,裁定歐文龍6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3項清洗黑錢罪全部成立,連同前兩個階段案件刑期,合併為單一刑期29年。
公仔箱論壇8 }4 m) x; _3 H/ a5 k4 b& E8 g/ f; K
; m8 }2 E9 d) m* @( {9 Z* I5 {tvb now,tvbnow,bttvb
當天下午近4點,身著深色西裝的歐文龍在嚴密的警戒下被押解到終審法院聽取宣判。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在宣判中指出,合議庭一致裁定,歐文龍再有9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和清洗黑錢罪成立,連同前兩個階段81項罪成,合共可判監417年。但基於特區有關法律規定,數罪並罰時單一刑罰徒刑不得超過30年,故判處歐文龍29年徒刑,另加24萬澳門元罰款。若不繳納罰金,將轉為6個月徒刑;此外,其貪污所得3000多萬澳門元贓款將全部充公。
( S% B5 G/ H& u; a6 {公仔箱論壇
2 i- Y6 b! ], @# {) X0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現年56歲的歐文龍2006年12月6日涉嫌鉅額受賄被特區廉政公署逮捕,2007年11月5日在特區終審法院受審。2008年1月,歐文龍因受賄、清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等57項罪名成立被判監27年;2009年4月,歐文龍再被控受賄、清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罪24項罪名成立,被判加刑1年半判監28年6個月。
作者:
dingli568
時間:
2012-6-8 08:37 AM
原来香港也有贪污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建立一个没有腐败的社会就像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一样,听起来好,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精神口号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