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e5 ]4 L+ W1 K8 F+ m, K! ~中文的法治,雖然有「法」和「治」的構詞元素,但法是憲法加法律,治是治理的治、天下大治的治,不是管治的治。略述了「法治」的構詞之後,語言解釋完結了,就不可再在法治加以括號,令法治繼續成為語言學談論的語詞,而不是日常使用的詞彙。行文的標點符號用錯了。 ) V9 \8 Y: V ?# q# z( o, h5.39.217.765.39.217.76! G7 z6 F" @9 V
法治的目的是維持公義,不是要令社會正常地運作,更不是要任何人的行為均須以法律為依歸,法律更不會清晰地界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樣解釋的,其實是惡法統治,所謂法制主義(legalism),ruleby law,而不是法治(rule of law)。人的行為是用信念、道德和倫理風俗為依歸的,法律只是最低標準的保障(雖然一國之立法多數會遵從其倫理道德),在發生衝突的時候的補償和救濟,是社會規範(socialnorm)的最後防線,並非最高的行事典範。此外,課文用詞不精確。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政府權力的來源,源於憲法,而不是源於法律。 ( R: Q7 c5 R5 Q5.39.217.76公仔箱論壇' i, [) ^6 |3 i$ F! J: D; m( h
要解釋法治概念,用憲法(立憲)與憲政(行憲)、司法獨立、尊重判決、遵從既定條文及形式邏輯、修改憲法及法律等概念來解釋就可以,普通法國家的法治觀念,歐陸法國家的法治國(德文的Rechtsstaat)觀念,也可一提。tvb now,tvbnow,bttvb2 k5 Z6 t) e3 ^
( y$ L( L, O' `" x& G. t- G ^( C公仔箱論壇中學的新學制不是不好,而是要做到開放思想的教學,必須維繫高質素的課本和師資。否則靠這類胡混課文,學生囫圇吞棗,以訛傳訛,就誤將馮京當馬良,以為法治就是中共講的依法治國,以為法治社會就是警察國家。通識科並無指定課本,「允許開放取材教學」,想做到「無標準讀本,無標準答案」,然而課本水平之低,卻造就了言論紛紜而莫衷一是的討論,結果就是令社會失去理性共識,任由專權政府統治。這不就是政府取消基本科目,另立通識科的目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