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前校長串騙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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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hp88
時間:
2012-4-26 09:04 PM
標題:
前校長串騙判社服令
【本報訊】天水圍直資小學和富慈善基金李宗德小學前校長,串謀工程公司東主詐騙校方,在完成多項校舍翻新工程後,才補交虛假報價單。前校長及公司東主被裁定串謀詐騙等 38項罪罪成,但法官接受二人沒有個人得益,而前校長已獲校董會成員寬恕,聲譽受損,已受到懲罰,判前校長何張慧儀( 68歲)及工程公司東主吳傑明( 47歲)分別 150及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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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DCCC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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