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聘用陳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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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hp88
時間:
2012-4-26 09:11 AM
標題:
聘用陳冉的問題
指點天下 - 王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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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陳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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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6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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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委任陳冉擔任候任特首辦項目主任惹起爭議的兩點是:陳曾加入共青團,及她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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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共青團成員的問題。候任特首辦解釋,因為陳冉已經沒有交團費多年,所以按例已經不是共青團成員。陳冉亦否認是共產黨員。其實共產黨是國家憲法下唯一的執政黨,共青團是共產黨培訓精英的組織。所以即使陳冉是共產黨員和共青團成員,她申請做香港公務員完全沒有問題。只要是透過公平、公開的程序,候任特首辦或任何某政府部門聘用她,不會違反任何法規。陳冉的短暫任期會否延續至下屆政府,或者將來會否有更多像陳冉背景的人替下屆政府工作,我希望候任特首在上任前後向市民及公務員清楚交代,藉此履行他在競選時提出政府須公開透明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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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99條規定公務員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公務員事務局同意在陳冉個案上豁免這項規定,是引用基本法第101條,即「必要時並可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聘請合格人員擔任政府部門的專門和技術職務。」回歸後十多年,獲豁免的個案僅寥寥數宗,都是涉及非常高級和專業的職位。難怪有公務員工會希望候任特首解釋聘用陳冉的必要性在哪裡。負責把關的公務員事務局長也有責任解釋豁免的理據,這才符合公務員政治中立、依法辦事、不畏權勢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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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候任特首決定聘用有共產黨或共青團背景的人做他的政治委任官員,這是他的選擇,後果自負。但公務員的招聘應該按一貫公開、公平的制度運作。陳冉會否在下屆政府繼續工作及用甚麼身份,是17萬公務員關注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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