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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王金平堅守治外法權 調國會錄影帶辦案 高院碰釘子 [打印本頁]

作者: leepuyun    時間: 2012-4-25 07:37 PM     標題: 王金平堅守治外法權 調國會錄影帶辦案 高院碰釘子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5.39.217.76) w- ~: \& d8 J  W4 D2 d' S( i9 o
立法院院會昨天處理台灣高等法院來函立法院,要求調閱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院會會議錄影帶。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立法院是治外法權,以前法院也曾來函調閱,但通常在程序委員會就已被擋掉、從未同意。何況若辦案真的有需求,可調閱發言紀錄及公報,不需非錄影帶不可。
' k0 ~6 X0 y  ^: Z+ G9 O/ s0 K+ D+ ]公仔箱論壇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修正《藥事法》第一○三條,放寬中藥商調劑權,引發多名立委涉及中醫師公會行賄關說,其中不乏「大咖」立委。法院日前行文立法院,希望能調借當天院會的議事錄影帶,但昨天院會通過民進黨提案「另定期處理」,軟性回絕。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y' i& D8 F, C$ f% Q! i" S
王金平指出,法院來函調閱錄影帶這不是第一次,但依據國會自主,立法院是治外法權,通常在程序委員會就會擋掉。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Q6 i' |! b9 ?1 J
他說,依據《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院會及委員會的錄影帶、錄音帶,非經院會或委員會議決議,不得攜出院外或外借。第五條規定,院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十年;委員會保存四年。高院要求調閱的錄影帶是八十七年的,早已過了保存期。王金平表示,議事錄影帶的內容其實都整理在立法院公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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