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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42越南女子困扣留營 越南大使館證實回國 12越南女子留馬工作 [打印本頁]

作者: 金石良    時間: 2012-4-19 09:12 PM     標題: 42越南女子困扣留營 越南大使館證實回國 12越南女子留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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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9日訊)早前從受害者慘變扣留營囚犯的42名越南女子,已在本月11日平安回國。越南大使館證實,這些越南女子大部分已回國,只有其中12人選擇留在大馬工作,她們都獲得原本欠薪的僱傭公司賠償薪金與飛機票。
' ]' z: U5 ]" t; F跟進此案的浮羅池滑州議員郭庭愷週四指出,早前同樣被送入柔府扣留所的尼泊爾男客工,也已在本地獲得新工作,同樣已獲賠償遭拖欠的薪金。
6 {- f- u' O, K. a9 V公仔箱論壇“據知,12名選擇留馬的越南女子在吉隆坡工作,其餘的尼泊爾男子則繼續留在檳城就業,我還收到其中一名尼泊爾男子打電話跟我報平安 。”

. }$ h, a. e7 j  t$ W0 mtvb now,tvbnow,bttvb郭庭愷促檢討法律程序
& o& @, n2 y. J* S+ S6 i他說,這樣的結局無疑是圓滿,但拖欠這班客工薪水的僱傭公司卻沒受到任何法律對付,凸顯了我國司法制度的漏洞,無法對外籍員工起到保護。
/ r( L# p9 g9 v# C1 o9 p- T5 _公仔箱論壇他指出,這班在3月初被發現遭雇主欠薪及囚禁的客工,原本應個別被送入吉隆坡庇護所與馬六甲庇護所受到保護,豈知他們被移民局送走的14天后,由於負責此案的檢控官找不到足夠證據控告有關僱傭公司欠薪,而被遷出庇護所。
7 ?" T, Y2 S* U, ?  Stvb now,tvbnow,bttvb“那時他們已經是逾期逗留,有些還沒有工作准證,因此被遷出庇護所後,移民局官員依照程序把他們送入扣留營。”
* @$ _. Z9 m9 ~( s( [/ R& y8 c! P他說,移民局是依照法律程序辦事,其實沒有錯,但這也顯現了我國法律的漏洞,即受害外籍員工勇敢挺身控告無良雇主後,因種種法律限制而沒獲得應有的庇護,反而被關進扣留所。
( w# O. Q+ T" J; G1 S# G' M5.39.217.76他希望,當局應檢討這樣的法律程序,避免以後有受害外勞不敢再站出來控訴員工,因為害怕被送如扣留營,有關拖欠薪金的僱傭公司應被控上法庭,而不是以證據不足就草草了事。
  C- W) b8 s: Y* D他也批評我國官方辦事程序的不夠透明化及黑箱作業,因為他3月尾驚曉這班客工從庇護所被轉送如扣留營時,幾度以州議員身份向移民局、越南大使館了解當中內情,卻一直不獲當局正面回應,反而是在日前即4月17日才被正式告知大部分越南女子已經安全回國,並獲得賠償。“如果整個辦事程序可以透明,我們這半個多月來也不用那麼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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