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0 f1 J2 ?, k7 h5 `; e$ @" k「這些公司都由代辦公司到工商部門註冊,註冊資金均為100萬元。經查證,公司法人資料全部為偽造。」辦案人員介紹。 ; U8 t) N" j/ }; l. O 6 t o0 }2 t3 V6 i0 }# J這20家無員工、無辦公場所、無經營的空殼公司,就成了劉越等人的斂財工具。他們在深圳的投資公司接到「業務」後,將「客戶」對公賬戶中的資金轉入海南事先註冊好的工具公司對公賬戶中,再通過網銀將海南對公賬戶資金轉入工具賬戶,最後轉入「客戶」指定的賬戶中。" F* M; ]' g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