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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打印本頁]

作者: tyktyk22000    時間: 2012-2-23 10:43 AM     標題: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公仔箱論壇# ^" E( T9 R$ r$ i
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要求政府調整1級至54級公務員薪金700至2千500令吉不等。
# e4 J/ v: l/ V/ R5 W  v民事職總主席拿督奧馬說,政府應該在現有馬來西亞薪金制下調整這些公務員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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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K2 Y" ]) K% |公仔箱論壇他今日向新薪金制特別工作隊提呈民事職總的建議後對記者說,他們要求的調幅為1至16級(700令吉),17至26級(1千令吉),27至40級(1千500令吉),41至48級(1千800令吉)及52至54級(2千500令吉)。& L( H5 y; ?! A% P& f' F
他進一步建議,已經達到頂薪的公務員應該獲得追薪。
6 [9 w$ @$ w! ?! N- E“舉例說,如果他們已經5年沒有調薪,他們每年加薪額為100令吉,那麼他們應該獲得500令吉的追薪。
0 g6 e+ R% y) ?( ?" t+ S9 Ctvb now,tvbnow,bttvb民事職總也要求在2011年12月之前已經通過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應獲調薪。
8 T* Q/ ^; z& {- g公仔箱論壇“我們接到許多投訴,即考獲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將不能在新薪金制中獲得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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