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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打印本頁]

作者: tyktyk22000    時間: 2012-2-23 10:43 AM     標題: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 A$ v) D1 {; a* k6 U
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要求政府調整1級至54級公務員薪金700至2千500令吉不等。
  Y; P) Z/ a& \- k公仔箱論壇民事職總主席拿督奧馬說,政府應該在現有馬來西亞薪金制下調整這些公務員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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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向新薪金制特別工作隊提呈民事職總的建議後對記者說,他們要求的調幅為1至16級(700令吉),17至26級(1千令吉),27至40級(1千500令吉),41至48級(1千800令吉)及52至54級(2千500令吉)。
5 n. }0 W" \5 y1 }5.39.217.76他進一步建議,已經達到頂薪的公務員應該獲得追薪。公仔箱論壇! F6 {3 _. P5 y; _; b
“舉例說,如果他們已經5年沒有調薪,他們每年加薪額為100令吉,那麼他們應該獲得500令吉的追薪。
& M0 k9 }1 V9 {. |# q; {# \8 g0 `: t民事職總也要求在2011年12月之前已經通過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應獲調薪。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M1 ?9 t. i8 F4 B# A
“我們接到許多投訴,即考獲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將不能在新薪金制中獲得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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