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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學生險為何姥姥不疼舅舅不愛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2-2-20 01:44 AM     標題: 學生險為何姥姥不疼舅舅不愛

  近日,紹興象緯幼兒園學生黃皓從幼兒園樓梯上摔下導致顱內出血。家長花了幾萬元,大多數由學校墊付。後來想到去年曾給學校繳過45元平安保險,多方打聽,但保險公司根本不來保。記者經調查發現,在當地多家中小學及幼兒園,已發生多起類似事件,相關學生家長想討個說法,可教育局和保險公司有分歧。
, i3 y9 I3 ]* J) }. T8 Y9 }$ v4 l5.39.217.76  繳平安保險費,圖的就是保平安。現如今,學生出了意外,保險公司卻做了甩手掌櫃。但不必把板子全都打在保險公司身上,它們覺得“無辜”——學生根本就沒與保險公司簽訂參保合同,學生的保險費並沒有繳到保險公司手裏,還躺在學校那裏。學校也覺得挺“委屈”,不是它們故意扣留,而是保險公司故意不收。 3 ^2 e& Q9 a5 D4 o- M5 J
  保險公司之所以拒收,原因很簡單,它們認為紹興縣學生平安險收入過低,已出現虧損,故此想提高保費,由每生45元漲到60元,但縣教育局堅決反對。如此一來,這一事件就陷入了“神仙打架、百姓遭殃”的老故事窠臼之中。
- T+ Y0 G2 Q0 d3 j8 u; N& c9 f  保險公司到底有沒有虧損,該不該提高保費,自己說了不算,更不能自私到犧牲學生利益。教育主管部門也不能一拒了之,更不能將學生參保擱置起來,造成學生“失保”不知情、出險後難理賠。
8 ?" m) \/ g* Y) K- M4 \! Wtvb now,tvbnow,bttvb  雙方鬥來鬥去,沒有贏家,但有最大的輸家,這就是學生。學生自我保護能力較差,遭遇風險的幾率較高,意外傷害已成為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一死因。學生繳納平安險,就是為了提高家庭的抗風險能力,也減輕學生壓力。如今保費交了,卻無法理賠,讓孩子和家長“很受傷”。 % N/ ]3 ^- |: U) l
  更應該看到的是,繳保險卻索賠無門的背後,凸顯了制度之失。
$ c5 z* f5 ~' {' w  以往,學生險是保險公司爭搶的“肥肉”,究其因,有利可圖——學生險雖然低費率,但低保障;而現在,不少保險公司把學生險當成“雞肋”,學生險淪為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尷尬境地,原因在于保險公司利潤少了。由此便牽扯到兩個命題,其一,保險公司該不該一味向錢看?其二,一旦出現保險公司拒絕為學生保險的情況,監管部門該如何處置? tvb now,tvbnow,bttvb7 o! }/ C! @  ^2 I; R2 G- B! e+ ?
  現行《保險法》規定:“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願原則”,是否購買學生平安險,學生和家長說了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換言之,法律規定了保險公司不能強制學生購買平安險,但沒有規定保險公司該不該拒絕學生參加。學生繳了保險卻難理賠的事件提醒監管部門,應該及時彌補制度之失。(秦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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