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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拍賣離“詐騙”有多遠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2-1-29 04:05 PM     標題: 拍賣離“詐騙”有多遠

  漢代玉凳”拍出2.2億元引質疑。2011年在北京的一場拍賣會上,“漢代青黃玉龍鳳紋化粧臺(含坐凳)”以1.8億元起拍,最終以2.2億元成交。網民和專家均質疑此物件的真實性。南京林業大學教授邵曉峰表示,漢代人席地而坐,不存在這樣的“凳子”。(1月28日《今日早報》)tvb now,tvbnow,bttvb4 q& b6 r* Y0 v! k$ t
  造假造到這份上,堪稱“真正的奇跡”。有業內人士表示,明顯作假的拍品仍拍出天價,買家“人傻錢多”的可能性不大,而有通過自買自賣“洗錢”及準備騙貸之嫌。這種猜測並非沒有可能。此前,故宮博物院原副院長楊伯達、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史樹青等5名“頂級鑒定專家”,在收了別人的錢之後,為一公司老總托人自制的“金縷玉衣”開出24億元的天價評估,該老總據此騙取銀行貸款6億多元。“漢代玉凳”是不是又一個“金縷玉衣”?其背後有沒有貓膩?相關部門或許真的需要介入查一查。4 J  z1 T9 ~" [! l* F" _/ {
  面對質疑,拍賣公司副總經理表示:“拍賣公司只是中介機構,不保證拍賣品百分之百是真的。要是買大白菜,說5毛錢一斤那就是5毛,有公認的標準。古玩沒有這個標準。其實古玩收藏,打眼也是一種樂趣。”打眼就是看走了眼,說白了就是上當受騙。打眼竟然“也是一種樂趣”,國內收藏市場和拍賣行業的混亂可見一斑。
( O8 Q0 x" T7 s5.39.217.76  確實,現在的鑒定界很混亂,古玩的真假,沒人能說了算,“因為爭來爭去也沒有說理的地方”。拍賣公司利用現行法律法規的漏洞,都會推出免責的“規則”和“特別聲明”:“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競拍人接受拍賣品之一切現狀(包括缺陷),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擔保責任。”于是,串通抬價、知假賣假等醜陋現象幾乎成了拍賣領域的常態,以至于臭名昭著。或許是很難再靠上述伎倆欺騙買家,某些“聰明人”就對騙局進行了升級,開發出了自買自賣“洗錢”及騙取貸款之類更高級的騙局。這樣的所謂“拍賣”,跟“詐騙”有什麼區別呢?. e% }" j4 r1 y6 b+ a+ z
  一直以來,拍賣行業的徵信體係建設都廣受關注。但時至今日,拍賣領域惡意欺詐、虛假宣傳、知假拍假、洗錢犯罪一類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反倒有愈演愈烈之勢。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拍賣行業監管已迫在眉睫。絕不能讓拍賣領域成為騙子興風作浪的樂園。(文/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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