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 ?$ E D' A5 ~( y; H5.39.217.76這種趨勢的領頭者是谷歌,在2004年股票上市前夕,它提出了一種二級投票結構,將控制權牢牢掌握在布林和佩奇手中。這家搜索公司的高盈利業務和非常規經營方式,使外部投資者難以反對這種構想。然而,最初僅屬於谷歌的例外做法,現在被許多創業者視為與生俱來的權利。LinkedIn、Zynga和Groupon等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開發行(IPO)前夕,也提出了傾斜式投票安排,保護創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受外部影響的排擠。 w# i: Q2 e' y+ n5.39.217.765.39.217.76/ R. s/ }4 \2 W- x/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