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間”副總經理孫立霞,因介紹賣淫罪一審獲刑4年。近日,孫立霞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一審時,檢方指控,孫立霞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間,先後介紹錢某、單某和王某賣淫,並從中獲利6500元。該案中,3名被孫立霞“介紹賣淫”的女子,均20多歲。錢某稱,她從朋友處得知了在“天上人間”做副總的孫立霞電話,便給孫打電話稱,自己是北影學生,希望孫給她介紹“活兒”。2010年3月,孫給她介紹了一位客人,並提醒正在開“兩會”,去賓館不安全,讓客人到錢的家裡。事後,客人給了她5000元,她給孫匯去了2500元。單某稱,2009年4月,她從“天上人間”離職后,孫給她打電話介紹兩個客人,讓她叫上一名姐妹過去。事後,她們每人得到了5000元,分別給了孫2000元。一周后,孫再次給她打電話說一客人出價3000元要求“服務”。事後,她匯給了孫1000元。tvb now,tvbnow,bttvb! D( f( J! t6 |- a6 K.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