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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官員竟稱“哄領導開心不算貪污”!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31 05:57 PM     標題: 官員竟稱“哄領導開心不算貪污”!

    原茂名市公安局局長倪俊雄因“賣官”落馬,向其買官的公安局副局長李天福貪污受賄一案隨之被牽出。28日,李天福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控貪污罪、行賄罪、受賄罪三項罪名。(12月29日《羊城晚報》)
& H! [) I1 Y, d( f, r    貪官落馬,總會留下幾句狂言亂語,這位原茂名市公安局局長倪俊雄也不例外,他說,當地公安局逢年過節請領導吃飯、唱K、送土特產是慣例,自己也是擔任信宜市公安局長之後經人提點才開始套現公款用于“哄領導開心”,所用公款事後均向財務提供了發票,不能算貪污。不能說,套現公款哄領導開心不算貪污這樣的邏輯沒有道理,因為一方面可能這是一直以來的潛規則,另一方面也算是用在領導身上,花在領導身上,也可以不算是貪污,像“三公”消費,許多不也是用在招待領導身上的?
/ q- n5 {% p" h9 K: D! m( m5.39.217.76    值得探討的就是“哄領導開心”,在烏紗帽由領導定的現實背景下,下級想要升官,自然要有“哄領導開心”的本領。如何才能哄領導開心?說起來也是簡單,就是投其所好。領導喜歡女色,就送女色;領導喜歡毒品的,就送毒品。12月23日,湖南湘潭“黑老大”歐建及其眾多團夥成員受審,眾多案情得以披露。從1989年開始,歐建開始經營電遊賭博、地下賭場,並受某些官員庇護非法獲利。歐建為編織關係網、尋求保護,多次利用毒品、女色對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進行賄賂。不管如何哄領導開心,前提得要有錢。錢從哪裏來?要麼是自掏腰包,要麼是公款埋單。很多時候,自然是後者。正因為有著如此扎實的現實基礎,才會有“哄領導開心”不算貪污的說法。
% A) ~9 d. O" ^) q: \5.39.217.76    “哄領導開心”有兩個問題必須厘清:其一,哄了哪些領導。這需要貪官交待。哪些領導接受了貪官的“進貢”?這些領導不被揪出來,估計還會讓下級“哄”;其二,被“哄”的領導給了貪官什麼好處?為貪官做了些什麼事?估計辦的事也是違法的。要不然,憑貪官的本事,也用不著付出代價。1 P* x; J, k  f& Y*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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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烏紗帽不被老百姓掌握的現實中,“哄領導開心”可能會被一直潛規則著,什麼時候官員轉到要“哄”老百姓開心了,或許連貪官也很罕見了。因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容不得任何沙子的。作者:王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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