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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給流浪兒最溫暖的紅包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28 05:35 PM     標題: 給流浪兒最溫暖的紅包

      以國家的力量,讓弱勢群體有通過教育改善個人乃至家庭命運的機會,這是以積極方式調整社會利益格局的最好路徑之一公仔箱論壇& r; Q5 s, R+ p3 s6 f3 M  ], ?2 X
  寒冷的歲末,聽到一則令人欣喜的新聞——在即將跨入2012年的前夕,以國家的名義,向流浪的孩子們送了一份溫暖的“紅包”。tvb now,tvbnow,bttvb+ k8 n$ ^! V3 f" U( M" b0 u4 |
  26日,民政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通知,部署從現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國聯合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國城市街面力爭實現無流浪的未成年人。公仔箱論壇6 ^1 S& z3 z" y( E' q: ^! [
  “流浪兒童”,是一群幾乎天天被城裏人撞見、卻常常被忽略的孩子。在超過2億的少年兒童群體中,這群數量在100萬—150萬之間的特殊孩子,只是微小部分,但他們的存在,卻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心頭之痛。這群兒童,穿著臟兮兮的衣裳,忍受著無良成年人的脅迫與城裏人冷漠的眼神,遊走于城市的地鐵與街巷之間,還時常不幸成為社會新聞的隱身主角:一流浪兒童溺水身亡,某工地建築構件砸傷兒童……
- ]; E$ t% r5 N. stvb now,tvbnow,bttvb  流浪孩子呈現的,絕不是自身的失愛與哀愁。嚴重缺乏家庭溫暖,缺乏母愛或父愛,缺乏教育機會,冷漠、自卑,缺乏安全感,且將引爆接踵而至的各種社會問題:失學、失業、失婚,家庭失和及犯罪率上升……雖然,流浪兒童是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城市都不得不面對的難題,但放任流浪兒童現象,汗顏的將不只是他們的父母,還有政府與全社會的每一位公民。因為,一個國家是否健康,是否健全,不只在它擁有多少高樓大廈,創造了多少經濟奇跡,也不僅在于它的精英人群生活得多麼風光多麼國際化,更在于它如何對待最弱小、最無助的人群。公仔箱論壇# h+ U/ g: k, i3 O
  對于流浪未成年人,5年前,民政部等19個部門就曾出臺專門意見;3年前,又在各地大規模推動建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今年4月起,新疆更啟動大規模的“回家行動”,宣布要將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籍兒童接回家,提供學習教育條件。現在,更向散落在全國各地的所有漂泊孩子伸出溫暖之手:孩子,來吧,讓我們接你回家,接你上學……以國家的力量,讓特殊、弱勢群體獲得通過教育改善個人乃至家庭命運的機會,這是以積極方式調整社會利益格局的最好路徑之一,也使今年初由網友發起的民間“解救乞討兒童”微博活動,與專業力量、政府行動匯合,形成強大的社會合力,讓整個“回家行動”有了切實解決的可能。
5 u/ n8 `8 g+ L" m* Q) ~5 t  當然,流浪兒童“回家”的實施過程,也會充滿挑戰和困惑。比如,接孩子回家,能否杜絕強制行為?倘若流浪兒童的家鄉、父母仍陷于生存、教育與就業的困境之間,如何能保證他們不再重歸流浪?還需要各方形成合力,需要集體的智慧…… (李泓冰)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28 05:37 PM     標題: 解救流浪兒童需要權利實現來兜底

      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通知,部署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國城市街面力爭實現無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公安、城管等發現的來歷不明流浪未成年人將一律採集血樣,各地須安排適齡返鄉流浪兒上學。(《新京報》,12月26日)5.39.217.762 t. u) l+ }# w: N4 k
  在即將過去的2011年中,社會對于流浪兒童的關注度並不低于留守兒童和校車安全。2月份,“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打拐”等公民活動,相比較于“西部學生餐桌計劃”、“草原餐桌計劃”和校車專項治理行動等活動,並不遜色。乞討兒童、被拐賣兒童的命運,一度成為公眾聚焦的熱點。因此,我們也可以將八部委“明年底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兒”的行動計劃看作是政府對于民間公民行動的回應,這是一種進步。其目的和初衷,也是善意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Q! \* e) M  M9 n- J7 D
  然而,專項行動的開展與“中國城市街面力爭實現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表述,卻很容易讓網民產生這樣兩個誤解:一是,此行動的目標不是為了實現整個社會無流浪未成年人,只是為了讓城市街面上實現無流浪未成年人,至于這些流浪兒童去了哪裏,倒在其次;二是,這只是一個專項行動,甚至是一場運動,像各地方政府開展的打黑運動,至于割了韭菜之後,還能不能長出新的一茬、流浪兒童能不能從此在城市中絕跡、未來幾年能不能重回城市,我們都不得而知。tvb now,tvbnow,bttvb  V9 ]* g. A. R0 l
  “來歷不明流浪未成年人”是如何產生的?依常識來看,有兩種原因導致產生了這類群體。其一,貧困所致。因為貧困,所以上不起學;因為貧困,所以學不到知識和生存技能;也因為貧困,他們容易在城市中受到歧視,從而成為流浪兒童。其二,拐賣所致。拐賣婦女和兒童作為一種違法現象,在我國尤為突出。這需要司法部門的嚴厲打擊,也需要父母履行好監護職責。而拐賣也好,貧困也罷,都並非政府部門組織一項專項行動就能解決好的問題。尤其是貧困問題,事關權利的賦予與實現。因此,可以肯定,一場運動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流浪兒童的問題。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u) U# |% [$ l
  解決流浪兒童,不僅僅是接回西部、催促上學或讓他們進入收容站這般簡單。既要有法律上的保障,也要有對貧困的幫扶。綜合看來,我國現在還缺少一部救助流浪兒童的專項法律,而在美國等西方社會,幾乎早在30年年前,就通過了《無家可歸者求助法案》之類的法律,這是法律方面的缺失。而對于貧困的幫扶,則是一個係統的民生工程,涉及醫療、教育等方方面面的權利兌現。而如果法律仍然缺位,制度不能兜底,民生方面還不能解決貧困問題,那麼,普遍存在的“乞丐村”就會繼續存在,流浪行乞兒童就會繼續存在。5.39.217.76# y$ f( G- K' a  P7 H5 }
  中國城市街面,只是一個關乎面子的問題;幫助流浪兒童的家庭實現富裕,才是關乎裏子的事情。因此,凈化城市街面,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可以簡單到讓城管、公安一驅了之,也可以復雜到“行乞算不算一種權利”、“如何讓他們實現富裕”這類高雅問題。但就實際意義而言,僅僅讓城市街面“看上去很美”,確實有些荒唐。難道農村中有流浪兒童,就不關乎面子?難道讓當地政府把他們接回老家,他們就能夠擁有幸福和尊嚴?
3 w) F: |6 R& Wtvb now,tvbnow,bttvb  流浪,是社會最底層生活群體的一種生存狀態。解救失蹤、拐賣、乞討和流浪兒童,是一個需要政府、法律制度以及非政府組織等聯合應對的公共問題。政府部門主動出面解決是一種責任體現,但是,權利得不到實現,這樣的運動就難免變味。好事,很可能會變成壞事。(王傳濤)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28 05:38 PM     標題: 接送流浪兒“回家”,更要幫其“安家”

      民政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通知,部署從現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國聯合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國城市街面力爭實現無流浪未成年人。(12月27日《新京報》)- r# X/ |0 A) x9 O3 i7 ?; x5 O
  對于流浪乞討兒童來說,即將過去的2011年注定是充滿溫暖和感動的一年。年初,發端于微博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風起雲涌,吸引傳統媒體和公安部門的跟進與關注,一大批被拐兒童重獲新生;歲末,八部委又聯合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運動,嚴厲打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幫助流浪未成年人順利得到救助保護。
; m! G' q5 u' T9 i. T  “明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是一份時間表,更是一樁軍令狀,彰顯了政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現象的信心和決心,值得期待。不過,解決流浪兒問題,治標更要治本。既推動流浪兒消失于街面,更要關心他們有沒有回歸于家庭,融入到社會;既安排流浪孩子返鄉上學,更要注重建立長效救助機制,避免二次流浪。公仔箱論壇2 c0 e$ S  j, H2 A7 u
  研究表明,許多流浪兒童來自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居多。除了被拐賣、脅迫外,造成流浪的原因還包括經濟貧困、生存條件惡劣、家庭結構不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不當等,而這些都指向一個社會要素——“家庭”。有學者指出,“兒童街頭流浪乞討,家庭應負第一責任”。據分析,三類家庭最容易導致孩子流落街頭:一是家庭功能不健全或基本喪失的家庭,包括父母離異、父母雙亡、父母單方或雙方犯罪、家有病殘者等;二是童工家庭,兒童過早地從事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經濟活動;三是教子無方、存在暴力的家庭,許多父母對學習不好的孩子採用棍棒教育的方式,使孩子離家出走逃離恐懼。
/ }" C7 k: ~0 K) s2 ?- A  在外人看來,回家,應該是流浪兒童最好的歸宿。但如果家庭養育模式失靈,缺乏親情和溫暖,注定是只能成為其流浪途中的“驛站”,而非遮風避雨的“港灣”。民政部門統計資料顯示,在我國每年15萬人次的流浪兒童中,有40%左右有兩次以上的流浪經歷。
0 ~1 y+ T! I  x* R7 H: O5.39.217.76  接送流浪兒“回家”,更要幫其“安家”。全社會還需從重樹家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入手,給他們提供兩個溫暖的“家”。
) z1 T" P- a/ a" Q  Z  一個是親情融融的個體“小家”。《兒童權利公約》指出,家庭環境最有利于兒童成長。因此,讓流浪兒童回歸主流社會,還要在家庭中實現。首先,社區、婦聯、學校、團組織等機構要加強對家庭的幹預,通過上門調解、做思想工作,盡可能減少家庭解體,制止家庭暴力;其次,完善社會保障體係。據調查,80%以上的流浪兒童來自偏遠的農村地區。以社會福利的陽光雨露,滋潤貧困家庭的幹涸土壤,有助于更好地呵護祖國花朵。此外,落實就業創業幫扶措施,讓中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更多地在家門口找到工作,“孩子在,不遠遊”,從而有時間、精力去扮演好為人父母的角色。
0 C3 r1 I1 S- b: X  另一個是暖流涌動的社會“大家”。對于家庭功能完全缺失的家庭,政府和全社會要主動承擔更多的責任,讓孤苦無依的孩子感受到家庭般的溫暖。當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亟待做到“三個轉變”。一是變“自願救助”為“主動救助”,通過宣傳救助服務政策,社工、志願者一對一勸導救助等途徑,讓流浪兒童從內心裏配合救助;二是變“簡單護送”為“回歸安置”,根據流浪未成年人的個體特點和家庭監護情況,採取護送返家、委托監護、家庭寄養、社會代養的方式;三是變“輸血性救助”為“造血性幫助”,從簡單的生活照顧過渡到恤幼育人,提供必要的文化學習和技能教育,幫助其自強自立,早日融入社會、服務社會。(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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