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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一只“臭腳”為啥也能引發“血案”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18 10:22 PM     標題: 一只“臭腳”為啥也能引發“血案”

      12月8日,廣東順德的梁某在網吧上網時因旁人脫鞋發出臭味引起爭執,結果將他人砍傷致死。事發兩小時後梁某投案自首。(12月14日《廣州日報》)5.39.217.762 }3 z/ ^% T+ P! |
  案情並不復雜,這天梁某在網吧上網時,坐旁邊的王某脫鞋將腳放在兩人中間的電腦機箱上,梁覺得對方的腳很臭,便叫對方穿好鞋,為此發生爭執。梁某跑到網吧對面其工作的小吃店內拿了菜刀,返回網吧砍了事主數刀。公仔箱論壇3 Q" r. R! e, e
  “腳臭”這事兒若擱在許多人身上,充其量算個“芝麻點大”的事情。嫌對方腳臭,你可以好言相勸,或者善意提醒,若對方仍我行我素,不當回事,完全可以請網吧經營者對其行為進行“幹涉”,最不濟,你可以選擇離開。其實,在當時情境下,“離開”或許就是一種最佳的文明聲討方式。
# t. g+ [+ j# O3 J8 _  魯迅先生講過,改造自己,總比禁止別人來得難。在二人惡語相向之間,梁某顯然並不認同“以退為進”的交際策略。他的衝動,最終使他喪失理智,同時也喪失了自己做人的自由。筆者認為,從作案動機而言,梁某持刀未必就是想將對方置于死地,他的目的,無非就是要爭個“我高你低”,或者說為強行讓對方把臭腳拿開,搞“武力懾服”。
4 ]! F1 {7 ^# G4 n! ^, t% }9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近年來,類似“因口舌之爭而大動幹戈”的案件還有不少,專家們將其定性為激情犯罪。所謂激情犯罪,是指由于瞬間消極情緒爆發而實施的毫無理智、不顧後果、失去自制力的突發性違法犯罪行為。其犯罪動機形成時間短,往往是瞬間發生的,沒有事先預謀。在這類犯罪中,青少年是“易感”人群,他們年輕氣盛,血氣方剛,特別容易一時衝動做糊涂事;其次,一些年輕人因為學業、就業、生存等方面的壓力,造成性格壓抑;再者,有的年輕人迷戀暴力網絡遊戲,思想和行為極易受到消極影響。
( b' f7 P4 r$ {9 U5.39.217.76  “衝動是魔鬼”,這件“臭腳引發的血案”同樣沒有走出這個預言。如何抑制衝動、保持理性,一方面要加強青少年的行為價值觀教育,借助相關教育機構,對青少年搞好心理疏導和引導,進一步優化社會文化環境,排除腐朽不良思想的侵擾;另一方面,青少年朋友個人也要加強品行修養,“口角”面前,禮讓三分,遇事三思後行,切切不可圖一時之快,而讓自己悔憾終身。(孫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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