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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信用報告機構法兩年後執行‧防私人財務資料被濫用 [打印本頁]

作者: tyktyk22000    時間: 2011-12-15 05:35 PM     標題: 信用報告機構法兩年後執行‧防私人財務資料被濫用

信用報告機構法兩年後執行‧防私人財務資料被濫用 - u* w$ p4 V" k: ^
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旺阿迪指出,政府將在兩年後執行2010年信用報告機構法令(APK),嚴加管制信用報告機構及相關公司的操作,避免私人財務資料被濫用。
( S1 `1 t$ @! ]/ l他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國大黨上議員拿督賽依布拉欣的提問時說,根據信用報告機構法令,信用報告機構如信貸情報服務私人有限公司(CTOS)需向隸屬財政部的信用報告機構註冊局進行登記,並獲得當事人同意後,才能儲存個人或有關公司的機密資料。' r1 {& C5 b( q5 ?0 T4 Z8 L, h/ _) W

4 P7 A) @* }* g% x9 [( \,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 ~! {' u) B8 |+ V' I“由於此前沒有相關條例管制信用報告機構,這些機構向公共消息來源收集資料,但是隨著當局接獲有關信用申報機構沒有更新資料的投報後,政府於2010年6月通過信用報告機構法案,以更有效地監管這些機構的運作。”: f( `- u/ o: }9 P
他指出,由國家銀行設立及監管的中央信貸情報資訊系統(CCRIS)只是涉及收集、儲存及核實個人及銀行業的信用資料,信貸情報服務私人有限公司則提供更廣泛的資料系統服務,如訴訟資料、繳付水電費資料,以及有關個人及公司的供貨及交易。
; _% \1 Z9 M7 ~- Q* j% J. t. G他說,中央信貸情報資訊系統及信貸情報服務私人有限公司的角色,是營造一個有信譽的信用市場及平衡國家的財務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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