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殺錯良民 - 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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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2david
時間:
2011-12-14 08:55 PM
標題:
殺錯良民 - 李慧玲
在傳媒接二連三揭發種票事件之後,政務及內地事務局昨日終於採取行動,公布一系列打擊措施。新上任的局長譚志源反應算快,比上任局長林瑞麟起碼快了五年。審計署2006年已針對類似種票事件提出建議,但林瑞麟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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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難免擔心譚志源的仕途。在應該反應的事沒有反應,林瑞麟步步高陞,成為政務司長。譚志源反其道而行,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向西環交心?好一幅香港風情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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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月一日起,登記選民要提供住址證明。我贊成。表面上,市民要多花功夫,但如果連這樣簡單的動作也不想做,根本沒有投票的誠意,那又何必勉強?但政黨以後恐怕就不能在街頭做選民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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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月一日起,選舉事務處會加強抽查,一屋七人或以上,一屋五姓或以上,通通要上門查證。這些,早就應該做了。夫婦生兩個小朋友,再加老爺奶奶,三代同堂也不過六人,一屋七人確有可疑。至於五姓,男人和老婆二奶小三同住都未超標,算寬鬆,還想怎樣呢?但一拖三會造成的其他家庭問題,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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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政府考慮修例要求選民必須申報更新地址,否則便要罰款,我擔心會殃及池魚。香港人娘家夫家老家一大堆,還有經常搬家,強制申報更改地址不單擾民,影響私隱,最慘是隨時令無辜者誤墮法網。如果一條法例原意是想杜絕種票,但結果卻隨時殺錯良民,令非種票的尋常百姓中招,這就是惡法,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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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是商台黃昏節目「左右大局」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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