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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鄧建國給物質女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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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0-18 01:51 PM
標題:
鄧建國給物質女上了一課
鄧建國被拘捕
知名影視投資人、廣東巨星影業公司總裁鄧建國日前被廣州法院拘留。鄧建國欠債不還,以資產不足為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據悉,鄧建國被拘留時乘坐的是頭等艙,且身上帶有兩張最近刷卡消費逾萬元的小票,違反了最高法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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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成了“老賴”——表面上依舊光鮮,只是私底下的財產讓人揪心。當鄧建國被拘留後,再看到關于他財產的問題,很多人第一時間必然想起他那19歲的妻子——黃梓琪。此時的她,會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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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嫁入豪門的劉濤,其老公被指為“偽富豪”,而且官司不斷,如今19歲嫩模的老公也同樣的尷尬。這其實再次警示了一個預言,那便是豪門有風險,嫁入需謹慎。之前梁洛施生了3個孩子依舊未能嫁入真豪門,而這回,則是不少“偽豪門”誕生。這樣的“一進一退”之間,有如此多事情發生,的確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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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解說並無他意,只想解釋一下,那就是真想要嫁入豪門,也要摸準了底細,別到時候弄得“人財兩失”。顯然,鄧建國被拘留恰恰又給物質女上了一課,在某種程度上也會減弱她們嫁入豪門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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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不是說鄧建國和嫩模黃梓琪之間就沒有愛情只有物質,他們之間有沒有愛情,別人不得而知,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只是通過鄧建國財產不多且是老賴這件事情,可以讓物質女知道,豪門不是那麼好進的,查看對象時一定要帶著放大鏡。如果是真愛,黃梓琪其實應該是無怨無悔,與其“共進退”也是理所應當的。但若不是,那代價就有點大了。這個道理,對當前社會上廣泛存在的物質女,同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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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明星、嫩模遁入豪門之後,豪門東窗事發的醜聞,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豪門自身的醜事,卻可能是改善社會價值觀的好事。因為這些,可能是典型的反面例子,給物質女以警醒。而發揮這樣的作用,也是很可能存在的,那這可謂是“塞翁之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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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希望,這個社會的物質女少一點,讓愛情本位回歸,這樣的價值觀,才是公眾喜聞樂見的。如果鄧建國被拘留,警示出豪門的風險,能夠誘導社會價值觀的回歸,那也是好事一樁嘛!(楊燕明)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0-18 01:59 PM
標題:
打擊“老賴”不能讓法院“一個人戰鬥”(房清江)
本帖最後由 mr2907 於 2011-10-18 02:0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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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知名影視投資人、廣東巨星影業公司總裁鄧建國被廣州法院拘留。鄧建國欠債不還,以資產不足為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據悉,鄧建國被拘留時乘坐的是頭等艙,且身上帶有兩張最近刷卡消費逾萬元的小票,違反了最高法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規定。(10月17日《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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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老賴”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故意隱瞞和轉移財產,刻意逃避債務,使已經生效的判決文書基本等同于一張廢紙。比如這名知名投資人鄧建國,法院受理案件後對其和公司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發現,其在各個銀行的存款僅有18667.56元,而巨星影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早被變更為鄧凱。轉移財產後的鄧建國依然大大方方地進行投資和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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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日頒布施行了《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對被執行人乘坐交通工具,進入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作出了限制。而一些地方法院還將限制的領域延伸到了其它相關領域。比如,珠海法院除了限制“老賴”高消費外,法院還通過建立“老賴”黑名單,限制“老賴”貸款、經營等措施,加大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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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來自法律對“老賴”高消費行為的威懾,也可能使一些“老賴”們的高消費行為變得更低調、更隱蔽。同時,也給執行監管帶來了困難,增加法院的執行成本。其實,“老賴”橫行並不是偶然的,緣于社會公共管理中部分免疫功能的缺失,使得不誠信的行為獲取遠比遵守誠信更大利益,讓不誠信由個體蔓延開來,釀成了執行難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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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敢賴,一方面是由于社會信用體係不健全、信息不對稱,法院和債權人無法準確知悉債務人的財務狀況,無法在渠道內有效監控“老賴”財產轉移的狀況;另一方面是過低的違法成本,既無法使得惡意轉移財產受到應該有處罰,又無法對其社會活動作出有效限制,使其投機鑽營行為難受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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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老賴”不能讓法院“一個人戰鬥”,治本之策應是建立健全社會誠信評估體係。依托法院與人民銀行徵信係統,建立“老賴黑名單”,並與公安、工商、稅務、海關等多部門聯動,對其行為的信用等級予以嚴格限制,比如入黑名單的,不能刷卡消費、不能經商辦企業、不能出國等等,構建起一個誠信的監控網絡,讓失信者在工作與生活中感到處處受限,增大違信的邊際成本,從根源上鏟除掉“老賴”們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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