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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亂攤派,“亂”在何處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0-12 02:41 PM     標題: 亂攤派,“亂”在何處

      近來,一些人在談論一個似乎是過時的話題:鄉村傳統社會結構及鄉村傳統道德的解體,話題中還包括一類過時了的人物:鄉紳。在傳統鄉村社會,鄉紳是維係鄉村習俗、道德的主要階層和紐帶,也是“清議”的鄉村知識分子。他們不是官,但有時比官還有威望,官員要在鄉村貫徹一些事情,還需要借助鄉紳。革命之後,鄉村傳統社會結構被改變,鄉紳漸漸地消失乃至絕跡。
3 j/ V% Q& f8 `, Q* j5.39.217.76  想起這個話題,是因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的一篇報道:山東鄄城縣彭樓鎮幾個村子決定造一棟教學樓,預計投資100萬。需要各村自己籌資25萬。郭北口村的100多個孩子,因為家長沒有按照要求“自願”捐款,村幹部就進入彭樓鎮何莊完全小學,讓校長停了這麼多孩子的課,不交錢就不準上課。報道的著眼點是“亂攤派”,但是,如何“亂攤派”,以什麼行為方式“亂攤派”,不能忽略。
/ {; Q& n1 v0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在講究“敬惜字紙”的傳統社會裏,學校是有一定神聖性的地方,一校之長,更是當地有威望、受尊敬的人物。鄉村官吏可以隨意指使校長,幹預學校事務,跟佛頭著糞無異,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村幹部可以叫校長停學生的課,校長居然也服從了,說明對文化、教育的敬畏,在一些地方的鄉村(不限于鄉村)已經成為歷史。“亂攤派”,其中包含了諸多的“亂”:行為失范背後是秩序失范,秩序失范背後是價值觀混亂。造教學樓是為了發展教育,而發展教育又是以辱沒教育的手段來推行,真正是怎一個“亂”字了得。5.39.217.766 H; C- }- u  ?  A5 C; P
  鄄城縣彭樓鎮的“亂攤派”,不是第一例,肯定也不是最後一例。這類現象的頻頻發生,說明在一部分官員心目中,已經沒有比實際利益、比錢更高的價值尺度。“二奶”現象也可以作如是觀:即刻的、“切身”的現世享受就是一切,我死後哪怕洪水滔天。, `( i8 @5 F- c9 _* T5 ?+ f
  因為缺乏足夠的知識和起碼的研究,現在還不敢說,如果沒有了道德權威,社會生活是否可以用另一個權威——法律來維係?如果可以不講道德,只講利益,那麼,最起碼的道理就是:既然你要謀取利益,那就要承認別人謀取利益也是合理的,那麼問題就是如何分配利益,分配不合理,不公平,往往就是社會的亂源。“佔領華爾街”,就是“99%”要向“1%”討公平、討公道。利益嚴重失衡而想保持社會穩定,是緣木求魚。那麼利益分配誰多誰寡?由誰來定?分配的依據又是什麼?這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權利——利益的分配權,分配準則的制定權。至少在鄄城縣彭樓鎮,村幹部、鎮政府、教委,有攤派權,村民只有被攤派權。攤派多少,跟村民收入比例如何,好像也沒有什麼依據,或者說權力就是依據,村鎮幹部說了算,村民不肯交錢,就是“刁民”。 “刁民”這個詞說得太好了,就是說,至少鄄城縣彭樓鎮,還是個土皇帝說了算的地方,還是個極權土圍子。公仔箱論壇# T! i# K9 [* H: i; L
  孫中山發動革命推翻帝制已經一百年,孫中山留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的遺囑已經八十五年。八十五年之後,“革命”成功了沒有呢?至少沒有完全成功,像鄄城縣彭樓鎮那樣土皇帝當道的地方,還多的是。(戎國強)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0-12 02:42 PM     標題: 豈能隨便說百姓是“刁民”

      近日,山東鄄城縣彭樓鎮有人反映當地上百名小學生被從課堂趕出去,原因是他們的家長未繳納建設學校的集資款。面對記者採訪,彭樓鎮教委主任陳安衛顯得情緒激動:“這是栽贓,什麼集資啊!純粹是刁民一夥。現在的農民,種糧直補分給他錢,他樂意;讓他負擔一分一毛的社會福利,他就不幹。”(10月11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7 ]& v: C+ s! C/ g% Y8 t0 I/ A
  陳主任巧言令色的水平很拙劣,他的辯解只停留在“睜眼說瞎話”的層次:“不存在攤派集資,只是村民自願捐款,不讓上學的都是沒交錢的郭北口村的孩子。”不捐款的村民的孩子就不讓上學,這也叫“自願捐款”?這還不是攤派?自己扇耳光,不知陳主任是否覺得臉上發燙。陳主任拿種糧直補說事更顯滑稽,種糧直補是國家出錢,由全體納稅人給農民發放補貼,這不是什麼恩賜,而是種糧農民應得的利益,與陳主任何幹?公仔箱論壇5 q: R% N; W$ Y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予以保障。彭樓鎮為翻修一所公立小學向村民攤派集資,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而村民不配合、不交錢又是什麼行為呢?雖然他們主觀上是心疼錢,但在客觀上,這是敢于與違法行為作鬥爭的正義之舉,是維護法律權威和自身權益的正義行動。
. ^2 ^4 {2 z4 A4 w! D% ^. X5.39.217.76  事實擺在那裏,問題顯而易見:不是村民太“刁”,而是當地一些公職人員刁蠻得可笑,不僅違反法律變相強捐,而且以極其下作的手段,拿孩子當“人質”逼迫村民就范——如果非要說民眾變“刁”了,往往也是“被”刁出來的——一些地方違反法律法規,違反中央精神,搞一些不合法、不正當的“規定”“命令”損害百姓利益,讓百姓不得不變得“刁”一點以應對。
0 w- ~- [  h0 K1 U. K# t- R  s' N公仔箱論壇  “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作為一名為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豈能隨口將民眾斥為“刁民”?/ n' y: h  O* E/ X
  鎮教委主任雖是芝麻小官,但其薪俸同樣來自民眾的腰包,陳安衛既然視村民為“刁民”,那麼他就不應該再接受“刁民”的俸養,也不應該再做“刁民”的公仆。所以,陳安衛不妨請辭鎮教委主任之職。概言之,所有將百姓視作或稱作“刁民”的人,都不配做官,不配成為百姓的公仆。(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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