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網絡語言之“燈” “州官”如何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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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9-23 02:17 PM
標題:
網絡語言之“燈” “州官”如何點亮?
近段時間以來,“淘寶體”、“凡客體”、“微博體”等樣式的公文不時呈現在公眾面前,既有大學的錄取短信、公路安全的宣傳語,還有政府機關招聘工作人員的廣告。對此現象,讚賞者有之,認為這種清新的文風、親民的語言能促使政府機關改變作風、提升領導力;質疑者也有之,該嚴肅的時候不嚴肅,不利于政府形象的塑造;也有一些觀望者認為這不是親民,而是在嘩眾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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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雖然相關部門單位的這些具體做法是否恰當尚不能下結論,但其試圖通過網絡流行語來加強與公眾交流溝通的誠意還是值得肯定的,至少這是權力回歸服務本位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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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為什麼這些政府部門的做法沒有收到預期效果?為何公眾不覺其“親”反覺“雷人”呢?究其根源,筆者認為這是官方話語體係與民間話語體係矛盾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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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的是,官方話語體係和民間話語體係之間一直存在一條“鴻溝”。在網絡影響力沒有那麼大的時候,政府部門發布信息都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在這個過程中,群眾是被動的接受者,政府部門和傳統媒體具有獨一無二的話語權。隨著網絡影響力的擴大,群眾在接受官方話語的同時,也接觸到許多新鮮有趣的語言形式,並且在信息傳遞的過程中悄然創造了自己獨特的話語體係,如“淘寶體”、“凡客體”等網絡流行語都是公眾智慧的結晶,極具傳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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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看到了網絡語言的巨大影響力,開始積極探索借助其傳播力量傳遞自己的聲音,這沒有什麼不好。然而,當這些流行語在各種公文裏出現的時候,其“娛樂性”與政府部門的“權威性”發生了衝撞。因此,政府部門借用網絡語言不能簡單地奉行“拿來主義”,要探索一種合適的方式,既能讓群眾聽得懂、喜歡聽,又能維護政府權威的形象。如根據政府部門的性質來分析到底哪些網絡語言可用,哪些不可用;此外,心裏還要有受眾意識,不能自說自話,犯形式主義錯誤;既要拋棄假大空,又不能不加取舍地一味討好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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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語言只是一種形式,政府公文背後體現的應是官員對民情的體察、對民生的關切,而不是形式上的人雲亦雲。如果點亮網絡言語之“燈”,照亮的是“州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心,百姓又怎麼會不歡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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