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馬來西亞] 挑戰內政部列非法組織決定‧凈選盟申請司法檢討‧28日裁決 [打印本頁]
作者: eqwai 時間: 2011-9-20 05:26 PM 標題: 挑戰內政部列非法組織決定‧凈選盟申請司法檢討‧28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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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k5 @6 r7 {*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吉隆坡19日訊)高庭擇定9月28日裁決,是否批准凈選盟2.0獲得司法檢討准令,以挑戰內政部宣佈其為非法組織的決定。tvb now,tvbnow,bttvb3 s7 A" m9 Y. k; f3 o9 E" Y. Y
吉隆坡上訴與特別權力高庭法官拿督羅哈娜尤索夫今日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做出這項決定。
u0 C& d) B2 U/ h' H1 a凈選盟2.0主席拿督安美嘉的代表律師湯米湯姆斯認為,凈選盟2.0只是一個“非法人團體”(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不能被定義為“社團”,它並不受1965年社團法令管轄,因此內政部長沒有權力宣佈凈選盟為非法組織,這也顯示內長的行為已越權。
) T! Q2 T8 D, @; t他解釋,根據社團法令第二條文,凈選盟不能被稱為“社團”,凈選盟不能在有關條文下稱為“會員”,而且社團法令並不包含所有“社團”。
`9 i# d6 ~$ u: E* a- E他指出,凈選盟2.0是在聯邦憲法第10(1)(c)條文所賦予的權利下成立,它不是代表一個人,而是一個代表多個非政府組織和企業的聯盟。
1 }. |4 \. ]+ `( [9 I) A公仔箱論壇湯米湯姆斯表示,社團法令第二條文是把公司、政黨、俱樂部、夥伴公司、多於7人的暫時或永久團體等定義為組織。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o; G0 U6 t! a$ v6 O" Q
他強調,淨選盟是個“非法人團體”,因此內政部長無權管制淨選盟和發出這種指示。: [8 n U9 L6 C, K
指沒法律地位挑戰政府% U% N* F- z: r& Z9 D: B7 I
總檢署:沒註冊不受承認
\" d8 [2 b" ?. `/ x公仔箱論壇不過,總檢察署審訊及上訴組主任卡瑪魯丁則說,凈選盟2.0是一個沒有註冊的團體,不受法律承認,因此它沒有法律地位挑戰政府的宣佈。
5 a O4 E: a7 q- j T; f# _他也指責安美嘉聲稱代表14名淨選盟領導委員會成員入稟法庭,但在宣誓書中並沒列出這些人士的姓名與背景,並質疑這是安美嘉一廂情願提出的“個人”訴訟,顯示她是個多管閑事的人。7 a, \4 c/ z* E% l+ C8 c
“這些被代表的人士只是個人,他們不是合作社,不是公司或協會。”
' f2 t8 A# l) E' _6 L$ {6 N6 C9 xtvb now,tvbnow,bttvb卡瑪魯丁也挑出安美嘉提呈的宣誓書內容並不完整和出現錯字,如沒有申請者的身份證號碼、地址、把“乾淨與公正”選舉寫成“自由與公正”選舉。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w$ T. K. e3 n
他指出,凈選盟2.0是7人以上組成的組織,而非“非法人團體”。
T2 }3 S6 x9 J. @ R, P4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表示,內政部長的決定沒有錯,加上非法組織沒有入稟法庭興訟的合法地位,法庭應該駁回它的申請。公仔箱論壇' b% I0 X" y1 y: T4 e
“小開放”政策
+ q0 p- M M0 `' L8 ?7 ?公仔箱論壇未令人滿意
# K: C/ [! [ L8 p- H0 K( P6 I- M另一方面,安美嘉庭外受詢時表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佈的數項“小開放”政策依然不令人滿意,並促政府應包容街頭示威,以及全面廢除箝制報章的印刷與出版法令。' f" O+ q" m! b4 {' k3 S
她說,單是檢討印刷與出版法令並不夠,因為內政部長依然掌握撤銷出版准證的權力,這與每年更新准證沒有分別。
- K; }0 n. H" X8 z她也認為,政府表示人民享有集會自由,但另一方面卻禁止街頭示威,兩者是有衝突的,和平街頭示威是集會自由的一部份。公仔箱論壇7 U, ?$ g' { R) \$ q% b; g4 Z.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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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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