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綠色的臨時居留證的陳明阮,希望能早日成為一個真正的大馬人。(圖:光明日報)
倪可漢(右):根據憲法,一名人士若在國內居住超過10年,就可在第12年過後提出公民權申請,而陳明阮(左)已遠超這項要求。(圖: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