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陳志雲脫罪:感謝上帝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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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00
時間:
2011-9-2 04:53 PM
標題:
陳志雲脫罪:感謝上帝2011-09-02
陳志雲脫罪:感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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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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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串謀收賄及詐騙案所有控罪名不成立,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步出法庭時表示要「感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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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在審訊後由藝人王喜、牧師林以諾陪同下步出法庭時,受到在門外守候的逾百名傳媒記者追訪,場面極度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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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發表了簡短的聲明,表示要感謝上市對他的恩典,感謝上帝在18個月來無條件的愛護,以及給他一個好的律師團體,除了協助處理訴訟,也給予感情的支持。他又多謝藝人王喜、林以諾牧師、無綫電視主席方逸華和副行政主席梁乃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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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位脫罪的被告,無綫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只以連聲「多謝」回應記者提問,而「思潮」負責人叢培崑則表示對脫罪感到開心,並感謝家人和朋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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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作者:
aa00
時間:
2011-9-2 04:54 PM
陳志雲倒數活動收賄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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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被控串謀收賄及詐騙案,法官裁定陳志雲和叢培崑一項串謀收受利益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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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期間至今一直封口的陳志雲,今早到達法庭時依舊封口,以微笑面對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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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同意辯方所指,「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的倒數活動中,陳志雲是以名人或藝人而非無綫總經理身分出席,無綫也不至於天真至以為他不收任何報酬而出席活動,因此陳沒有申報收取思潮報酬也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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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指活動是先由無綫和奧海城達成合作協議,陳志雲沒損害公司利益的意圖,相反陳志雲參與當中的志雲飯局節目,不單沒對無綫不利,反而促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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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被指涉嫌未獲公司批准賺取外快,又隱瞞新書推介會涉商業贊助,要求無綫多名花旦免費「撐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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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早前審結,法官今就陳志雲、「好友」叢培崑及無綫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的控罪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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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52歲)、叢培崑(29歲)及無綫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64歲),分別面對串謀收受利益、行賄、串謀欺詐共5項罪名,各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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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去年3月11日被廉署拘捕,並即時被無綫停職,除了一句「真的假不了」被全城熱論,陳志雲各方面事業均全面急停。惟案件開審前,陳突然獲無綫電視副主席「六嬸」方逸華批准復職,但只准參與節目製作,不能沾手涉及藝員的工作,但陳自此行事亦變得相當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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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3個無綫活動,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陳志雲新書《志雲14.2 首選》推介會及「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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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09年無綫老牌節目「翡翠歌星賀台慶」面臨停辦危機,被告之一、無綫營業部及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獲陳志雲推介後,終促成了由叢培昆的思潮廣告公司一手包辦節目的物流工作,叢獲數十萬元收入。但這次移師澳門舉辦的「翡翠歌星賀台慶」最終辦得「一鑊粥」,贊助商及公司內部人員均怨聲四起,引起無綫高層關注,結果陳永孫、叢培昆,以至由叢培昆代表接洽外間工作的陳志雲,均成為公司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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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次案件乃由無綫主動向廉署舉報。
作者:
恩沙基2011
時間:
2011-9-2 07:10 PM
感謝埋納稅人幫你俾律師費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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