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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器官移植 多少困境 李伯璋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8-30 10:35 AM     標題: 器官移植 多少困境 李伯璋

器官移植 多少困境  李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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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f! x8 H公仔箱論壇這兩天看到愛滋器官移植風暴,病患家屬與參與的醫護都陷於不安中。器官移植意義與傳統一般人大概很難體會,疾病已經嚴重到必須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天卻是和死神在賽跑,他們是多麼渴望等到適合自己的器官。這次的事件焦點不是只集中在指責台大,更期盼政府重視台灣的移植醫學發展的問題,讓整個系統有足夠資源,運作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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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對於腦死潛在器官捐贈的病人,協調師與社工師會主動關懷下,適時提出詢問器官捐贈意願;在家屬同意下,則會安排相關檢查,如:B肝、C肝、梅毒、愛滋病、心臟超音波、胸部X光、肝臟、腎臟超音波、肝功能(GOT、GPT)、腎功能(Bun、Cr)、血糖…等重要檢查。確定那些器官在腦死情況下仍可使用,再與家屬確認同意後,請具有腦死判定資格的神經外科、神經內科或麻醉專科醫師執行衛生署要求的腦死判定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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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第一次腦死判定後,協調師則會將腦死潛在捐贈者資料上傳到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資料庫。電腦就會依據等待者的條件,腎臟方面如組織符合抗原(HLA),病人年齡,病人等待時間;肝、心、肺病人則依疾病嚴重度予以公平的分配。四小時後,進行第二次腦死判定,與隨後的司法相驗。這中間,負責捐贈的醫院則會主動與受贈者醫院進行聯繫,並確認等待者接受移植的意願,並互相討論預計開刀的時間。這些移植前的安排是相當需要的人力與醫院內相關單位同仁的支援。台灣各移植醫院有默契相互之援下,才能讓移植成果有傲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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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好奇為何出錯,檢驗報告通常可以以陽性或陰性、reactive 或non-reactive、postive 或negative來呈現檢驗結果,由原始檢驗報告單中,可發現B肝抗體是positive,C肝 是negative,B肝抗原是negative,HIV抗體是reactive。在電腦通知報告後,檢驗師再與協調師傳達檢驗結果時,在唸negative與reactive的致命一瞬間,檢驗師若能用誇張口氣表答HIV是reactive,也就是positive與陽性;協調師若是主動再確認是reactive,不是negative,都可以避免悲劇。一切就是非故意的疏失造成的災難!! s& W% [$ x# z' K6 M" U

& C3 \. u: x# o+ ^2 I6 v公仔箱論壇器官分配牽涉到兩個層面,一個是公平性,另一個是適當性。器官分配給病情最危急的病人,這項原則看似公平合理,但病情危急的病人接受移植手術,移植成功率會下降,醫療成本也會上升,有些受贈者需要接受二次移植。如此真正接受移植手術之病人數目會下降,等待名單會因此越來越長,等不到器官的情形會越來越嚴重。有些勸募專責醫院跨區全台灣,製造自己工作壓力與負擔,如何創造大家快樂有效率工作環境是很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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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會統計的資料顯示,去年台灣三十七家可以執行腎臟移植的醫院,十六家沒做任何病例,十四家少於五例,這反應出台灣的移植醫學執行一定有其工作的困難度,也是台灣器官捐贈與分配的問題。衛生署表示強調就算台大醫院受到停止器官移植的處分,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也可轉借到這些醫院繼續治療,不會變成人球,應該更用心瞭解台灣移植的困難!5.39.217.76* x2 |  ~& N7 [* I) _4 v&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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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今天目前有六九八一人等待器官,可是到只有一四○人屍體捐贈器官,共有五四人接受心臟移植,五人肺臟移植,六十人肝臟移植,一四三人腎臟移植,一九八人接受眼角膜,這些數據顯示即使有人捐贈,只有半數人會被移植團隊摘取器官,意味著器官捐贈作業的複雜性。醫療行為中一定有風險,台大的協調師都是相當優秀二十四小時待命執行工作,這不是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能承受,我更希望社會大眾秉持愛心共同協助病人、家屬與同仁所受的心身傷害。政府更必須體驗台灣病人為何要等腎移植需要三十年,解決器官移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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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l3 t( E5 J) g$ @8 J2 H6 ?) P5.39.217.76(作者為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成功大學醫學院外科教授)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8-31 11:24 AM

如何負責 台大醫院應及早交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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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誤將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用於移植,兩天後才發現出了大紕漏,再過了三天,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才首度出面道歉,強調會進行懲處絕不卸責。新聞都已經傳遍全球了,台大醫院的院長隔了一個周末才出面講話,這是什麼負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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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u0 [7 W, Q/ v. r4 T,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台大的檢討報告證實,之所以會出這麼嚴重的錯誤,是檢驗師與器官勸募協調師口頭溝通時,把「negative」(沒有)與「reactive」(有)混淆,才造成這起全球器官移植史上的空前大災難。( N5 P4 q8 A6 C! I& I* M" T

2 Z: ^. f" `' U% M* x但這真是只是兩個人的發音或聽力問題嗎?姑不論「negative」與「reactive」的發音其實差蠻多,連重音的位置都不一樣,愛滋並非常見,如此攸關重大的檢驗結果,測到有愛滋抗原時,按照合理推想,檢驗部門不是應該大為驚訝兼警覺嗎?檢驗師不會立刻緊張地告訴協調師說這個病人的器官不能用嗎?檢驗單上沒有鮮明地標示嗎?電腦系統裡不會特別加警號通報提醒嗎?1 Q& ~1 Y' b/ p' A5 E

* c$ b8 B) H3 k7 F0 ~; I8 [# ?( m5.39.217.76退一萬步說,即使不進行移植手術,這名昏迷傷者送進醫院,負責醫療照護的醫護人員一樣也是應該得到愛滋通報,才能採取必要的自我保護,也避免讓其他病人暴露於感染危險中,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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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T0 V+ ^" f% X*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台大的醫療安全維護,怎麼會疏漏至此?就過程看來,顯然標準作業流程的SOP不夠嚴謹,對再確認的動作要求不足,甚至也許長期以來都是如此,不只在移植團隊。負責人員急著與時間賽跑,匆促電話聯繫,彼此又未再度口頭確認,也沒有查證電腦登錄的檢驗結果,成大醫院則信任台大醫院,未自行再作檢驗,結果造成五人受害,台灣的醫療聲譽也大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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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電話的兩人當然要負直接責任,但沒有建立嚴謹安全把關機制、貫徹落實並嚴格考核的台大醫院,同樣要負起管理疏失的責任。病人把生命與健康交給醫院,醫院任何鬆懈馬虎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魔鬼就藏在細節裡,小小一個螺絲鬆掉,居然足以讓整組機器全部垮掉,不要問那根小螺絲為什麼鬆,要問這機器是自始至今是怎麼設計、組裝、維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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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K0 }7 n. w+ C2 h+ @: u1 L$ J台大醫院表示,已經讓該名協調師暫時休假停職,未來將配合司法單位的調查,釐清相關責任。外傳台大醫院已有主任級的醫師自請負責,陳明豐說,台大醫院的人員懲處「要由衛生署決定」,甫自美國趕回台灣的衛生署長邱文達,對此事只表示「遺憾痛心」,也沒提到後續懲處賠償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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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0 C; y+ j這樣的態度,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台大醫院是國內器官移植手術的龍頭,現在還有一千八百多位患者等待進行手術,但這並不表示為了還要借重其長才,衛生署就可以對台大醫院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因為,沒有人,可以不用對自己的過錯負責。台大醫術再高明,也不能傲慢至此,何況這牽涉到管理,負責的層次絕對不能只限於兩位通電話的人。
/ D9 y; F" m1 {$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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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的動作倒是比較快,台北地檢署已於廿九日分案,卅日展開偵辦,除了發函衛生署調閱資料外,還將約談相關人員釐清案情。若致人感染就觸法,若無致人感染,則予以行政處罰;但病發前會有空窗期,所以現在先分案偵辦。全案是否涉犯業務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重傷害,則屬告訴乃論,應由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提起告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o3 n' N% K0 J# P. 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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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四位在台大醫院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如果後續的追蹤與醫療仍然要仰仗台大,會不會因此對提訟有所忌憚,畢竟命在人家手上,開罪對方豈不自找麻煩?醫院可能堅稱自己絕對不會有私心,但病人的感受卻不一樣,相對於掌握自己生死的醫生,病人會自覺相當弱勢,否則以前也不會有送紅包的陋習了。因此,如果病人有需要,衛生署應該提供協助,協調其他醫院接手治療。公仔箱論壇. l& ?6 q1 _+ \" y* i2 |

7 Z# R6 U  U+ v8 r& |/ b- x6 p5.39.217.76有鑑於這次的教訓,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可以跟疾管局比對列管愛滋名單,以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器官勸募專責醫院可透過器捐中心,了解捐贈者是否愛滋感染列管在案,這也算是亡羊補牢的動作。不過更重要的問題,還是出在台大醫院的管理,不要再推推拖拖,要如何賠償、懲處、負責,快點給個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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