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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兄弟控擁軍火不認罪 案展10月3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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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82622
時間:
2011-8-30 04:48 AM
標題:
兄弟控擁軍火不認罪 案展10月3過堂
2名涉嫌擁有軍火的華裔兄弟週一被控上加央推事庭,但兩名被告皆不認罪,主簿官擇訂10月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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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1歲的被告顏瑞吉(譯音)共面對8項指控,而年35歲的弟弟顏瑞迪(譯音)則面對3項指控,兩名被告皆不得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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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名被告皆來自加央,哥哥為鑄鐵廠東主、弟弟則經營文具店,兩人是於本月18日遭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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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共同面對的控狀包括:1.兩人於今年8月18日下午5時30分在一輛停於玻璃市花園籃球場的現代轎車內,被搜出一把貝雷塔自動手槍及一把格洛克自動手槍,而1971年軍火法令(更重刑罰)8條文,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一旦被判罪成,將面對超過14年監禁或不少過6下的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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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兩人於今年8月18日下午5時30分,在一輛停於玻璃市花園籃球場的現代轎車內,被搜出1049枚各類子彈,因而牴觸1960年武器法令8a條文,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7年監禁或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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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兩人於今年8月18日下午2時30分,在位於玻璃市花園一間辦公室內,非法擁有51枚各類子彈,因而牴觸1960年武器法令8a條文,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7年監禁或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兩名兄弟被告不認罪而遭還押扣留,不得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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