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大陸修刑法 不強求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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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huang4466
時間:
2011-8-25 06:20 AM
標題:
大陸修刑法 不強求大義滅親
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上午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原法規定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應當出席作證,但草案將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列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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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報導,大陸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與現行法律相比,草案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在案件審理中可以拒絕作證,法律不再強求「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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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證,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受強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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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表示,增加這一條規定,是考慮強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對被告人進行指證,將不利家庭關係的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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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還加強對證人及其近親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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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黑社會性質組織、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證人、被害人,可根據案件需要,採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出庭及不公開姓名、地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資訊,對人身和住宅進行保護等措施。
作者:
123jia_000
時間:
2011-8-25 10:51 PM
再次证明河蟹社会!
作者:
甲乙丙丁
時間:
2011-8-26 04:31 PM
没有规定不带表法院公安检查机构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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