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卡巴星:安華有權利 使用各方法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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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hehellqq
時間:
2011-8-7 12:17 AM
標題:
卡巴星:安華有權利 使用各方法證明清白
(檳城6日訊)行動黨主席卡巴星律師強調,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可在法律賦予的權利下,使用各種方法証明自己清白,任何一方都無權置喙。 他說,不論人權委員會或反對雪州不法行為陣線,都不可對安華在案件審訊時採取或要採取的任何行動,公開作出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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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案件審訊途中,安華針對法律論點,向上訴庭或聯邦法院提出的上訴,都獲得法律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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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星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指責安華拖延案件的審訊工作是錯誤的,指人權委員會是最好的平台來呼吁加速安華案件的審訊工作,更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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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安華案的高庭法官,在裁決安華在審訊途中提出的任何要求時,不應受到任何一方干擾。向法官施壓加速審理案件更等同藐視法庭,也是干預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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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聯邦憲法第8(1)項闡明,法律前,人人平等,若基于安華是反對黨領袖來強調這是一起國家重大案件,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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