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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股管理應以發展事業為目標 [打印本頁]

作者: scum132    時間: 2011-8-5 06:08 AM     標題: 公股管理應以發展事業為目標

在強化資本壓力下,財政部同意從寬處理公股金融機構現金增資案;財長李述德昨天表示,未來現金增資的釋股,不僅可洽特定人,還可洽國際策略性夥伴。儘管如此,財政部還是設下不影響公股主導權的前提,似乎有些為德不卒。須強調的是,公股只是股東之一,財政部應以公股金融機構未來發展為前提,採取更積極的公股管理政策,甚至應借力使力,經由現金增資逐步退出金融機構的經營。$ C; a& z/ m+ H
去年出爐的新版巴塞爾協定(Basel III),大幅提高對銀行資本適足性的要求,並強化普通股及第一類資本。為因應銀行將出現的籌資潮,金管會特別提醒銀行提早規劃,並以種種法令促使銀行儘早行動,例如之前明訂銀行赴大陸設子行,第一類資本須達8%,最近研修非金控跨業行銷的合作推廣規範中,也加入跨業行銷的銀行資本適足率須達高標,即第一類資本須達8%、整體資本適足率更要達10%,高於法定標準8%。
; {! {, |' T1 q! ?& e2 m  itvb now,tvbnow,bttvb面對此一趨勢,財政部原本希望公股金融機構透過盈餘轉增資、提高股票股利比重等方式因應,就是要儘量避免現金增資。然而,盈餘轉增資的前提是要有長期獲利能力;提高股票股利,則會壓縮現金股利空間,難免影響法人投資意向,兩者都需要時間。而在各類籌資方式中,現增的普通股成本雖相對高,卻是最實在的資本,也是這次新版巴塞爾協定強調的精神所在。多年未辦現增的公股金融機構,第一類資本已相對弱,多數未達8%,財政部應支持公股金融機構的現金增資規劃。7 M2 ]  r# E+ _% }
目前財政部雖未反對,但還是以防止公股股權被稀釋的原則管理,像第一金的現增案,財政部無法參與認股的份額,就希望找公股銀行吃下。但財政部的作法,金管會並不認同;穆迪信評也指出,要求公營銀行增加對金融機構投資,是一種退步行為。在實務上,銀行轉投資銀行,資本須被扣除,此刻大家都急著強化資本了,那有銀行願意去投資另一家銀行而被降低資本?考量此一實務困難後,財政部最近終於同意從寬處理。
; t. J0 ]2 I5 P# x% jtvb now,tvbnow,bttvb由於銀行經營授信等業務有風險,銀行法要求資本適足率須達8%,就是希望銀行有多少資本做多少生意,想要多做業務,股東就得多拿錢出來。財政部常要公股銀行配合政策性貸款,如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等,自應力挺其現增案;如果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樣的經營模式豈能長久?而且,目前公股金融機構中,除台銀、土銀及輸銀外,第一金、兆豐金、華南金、合庫、台企銀及彰銀,都是民營化的上市公司,公股是最大股東,卻非唯一股東,公股不能只考慮主導權而推遲公股金融機構的發展需求,這對公股以外的股東不公平。公仔箱論壇) v. e8 d* i# s' e2 z+ g; V8 ^
因此,財政部同意在不影響公股主導權前提下,開放其他民股參與,可稍解公股金融機構的現增壓力,基本上是踏出正確的一步;不過,這一步可以再大一點,因為「不影響主導權」的門檻不算低,恐仍難滿足公股金融機構的需求。長遠來看,除維持一至二家政策性銀行外,公股應逐步退出金融機構的經營,走向真正民營化;而且,藉由現金增資案退出經營,也比直接釋股讓出主導權的方式緩和。
0 P% u5 N& x) \  ?" s& ]4 P6 }tvb now,tvbnow,bttvb近來公股管理政策經常出現角色混淆的現象,例如國票金控民股吵鬧影響公司經營,財政部以穩定金融市場為由動員公股加碼,然而監督金融機構是金融監理機關的權責,不是公股管理機構的本業,如何提升公股金融機構經營績效,才是公股的重責大任。公股管理不能再抓錯方向,一再讓公股金融機構失去競爭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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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6 j$ n, ^. {2 s. ~2 z" O& P; d                                 【2011/08/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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