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自由与人权的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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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itan008
時間:
2011-8-1 01:12 PM
標題:
自由与人权的共同语言
最近读了陈良的《大马华族文史正论》一书,深觉有必要接下去讲一些课题。本书是针对时评人迦马一些有关华语、华人、华教的看法的批判,诸如,华语不是华人的母语、华教是妨碍国民团结的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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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是不是华人的母语?迦马主张方言,而非母语,才是华人的母语。这是因为望文生义地看,母语应是母亲的语言,也就是个人的语言,而非民族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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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理解,母法(宪法)、母金(本金)、母公司(总公司)、母厂(总厂),也都是母亲个人的宪法本金、总公司、总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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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语言向来都是一个共同体(族群、民族、母族等)的共用语言,如马来文所说的语言是民族的灵魂Bahasa JiwaBangsa。就母语(Mother Tongue)言,它也可以称为本族语(Native Language),而操本族语者,通常称为Native Speaker,其集体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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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华语与方言的关系,首先,如语言研究者洗星航所指出的,早在唐宋时期,便已有华语这个名词(指汉语);其次,虽然有西方学者把中国东南沿海一带的方言视为独立的语言,惟中国学者一般不以为然,认为那是误解;其三,所谓标准语,如华语,其实本来也是一种方言的变体,只不过由于各种因素,如政治、社会或商业的作用,而被一般人广泛视为标准,才成为标准语的,换言之,它本来也是方言的一种。其四,有很多情况,即便存在了一种标准语,标准语与方言的使用者间,也会发生沟通困难,如在大马,懂标准马来语者,通常听不懂吉兰丹人的马来方言;同理,在日本,东京土生土长的日本人,也常听不懂日本东北部或南部或名古屋的日本语,但是,也没人说这些方言不是马来语或日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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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华人与华语的关系言,华人这名词就如马来人一样实为一个统称,内部尚可细分为各类籍贯,如马来人、爪哇裔、武吉斯裔、阿拉伯裔、米南加保裔等,不一而足,而华语则是与华人对应的用语。伸言之,华人既是各籍贯的方言群体,也可以同时是统称意义上的华人与华语人口。两者的关系是种既一又(both-and)的包容性关系,而非非此即彼(either-or)的二元对立关系。实则,中国的人类学者费孝通便用多元一体来形容中华民族,这个多元一体当然也适用于华人。约言之,华人多是多母语者,不少人甚至是二种方言外加华语的多母语者。母语不必只限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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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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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多源流学校是否国民团结的绊脚石,有不少人如邱家金、Chandra Muzaffar、Gunasegaran(《星报》的知名评论人)等,皆作如是观。依我看,这些人都是形式主义者,或者说是以指代月者,把指著月亮的手指当作月亮。他们忘了,语言虽是传播思想的工具,却非思想内容本身,更忘了使用同一语言(媒介语)的人,也可以在说不同的语言(无法沟通)!否则,同文同种同语甚至多是同教的阿拉伯人,何以会四分五裂?同理,何以自1848年结成联邦的多语多族裔的瑞士,会成为多元并存、共同繁荣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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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顾世界,世界性宗教如基督教、回教、佛教,都在世界各地用当地语传道解惑,又何曾听人说,这会造成教徒四分五裂?或削弱了他们对其教的认同?如果用本族语(Native Language)或本土语(Vernacular)传道解惑不会削减教徒对其教的认同,那用本族语来教育各族,又怎会削弱对本国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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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见,坚持用同一媒介语在同一学校,同一课室上课才可能塑造国民团结,只能说是一种迷思(Myth)。当前,世界各地有日益多的人在谈自由、民主、平等、人权、透明、良好治理等,可他们多是用本族或本国、本土语来谈;虽然媒介语不同,可却是在说同一种语言(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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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人是具有基本理性、同理心与自然公正感的,我们不把重点放在培养人的基本理性、同理心、自然公正感、基本人权、自由、平等上,却去钻牛角尖搞什么单元主义,只能说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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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多样是大马的生活事实与现实,从自然公正感、同理心、基本人权的角度看,就应从这个生活事实出发,本著平等相处、相互尊重、互相容纳,甚至是相互欣赏的原则来制定文化、教育、社会、经济政策,这才是皆大欢喜的双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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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各语文或文化民族主义者,若真能体会到保存与发扬其语文与文化的可贵性与重要性,也应能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地将心比心,体会到他族、他语群的感受;怎么却反倒去坚持单元主义,这未免太缺乏仁心与同理心了。进而言之,即便做不到「美美与其」,甚至是「美人之美」,至少也应做到「各美其美」吧?更何况,马来语已成为各族的交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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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多元族群、语群、教群社会若无法做到「和而不同」,就只好走向沉沦,而非平等相处,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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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地看,现当代国家理应是个理念国(Ideal State),也就是,国民团结,公民一体感是建立在一套共享的理念与制度上的,如自由、平等、制衡、民主、法治、透明治理、当责、社会公正!而这些理念与制度,是可以超族群、语群、教群的。这些共同的理念与制度,才是真正的共同语言(Common Language)(信仰、立场、观点),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工具、手段。伸言之,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同的方式、工具、媒介是可以达到共同理想的,是所谓的殊途同归。单元主义只会被人用来节外生枝与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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