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安省人權委員會(OHRC)成立50周年,公布最新年度報告。委員會稱,公開歧視不再存在,不明顯的歧視仍然存在。有些新移民租房時面臨歧視,學校裡也存在少量歧視。5.39.217.76, m A9 x- H- E) v/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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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員會主席何爾(Barbara Hall)告訴《大紀元》:「在過去50年裡,安省社會歧視華人的現象少了許多。50年前,華人生活的每個方面(比如住房)都受到公開的歧視。一些華人受排斥後,也被告之因為種族原因受冷落。比如在酷熱天氣,一些社區游泳池旁寫著『華人不能使用這些設施』。政府立法後,這種現象消失了,民眾的思想變化很大,但歧視仍然存在,只是變得微妙了,人權委員會還需要繼續努力。」 / A- e) ^: v( G: u4 b2 U: z 5.39.217.76. ~0 O7 {! I; Y, M) }) W4 l! D
近些年,比較著名的一個華人被歧視案例就是渥太華法輪功學員黃代明,在2001年12月29日參加老年會新年慶祝活動,老年會秘書徐楓通知她,因修煉法輪功,老年會取消她的會員資格。2011年4月27日,安省人權法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判決,渥太華中國老人聯誼會(Ottawa Chinese Senior Association)歧視黃代明的信仰,命令老年會賠償黃代明 15,000 元(另加利息4,000餘元)。 ! B. {* g0 F- {# h3 V+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5.39.217.768 H. K! Y, z. L% h# q# S
對此,何爾表示:「這個案子對於加拿大人權有重要意義,那間老人院敗訴後起訴,然後再次敗訴。華裔老人黃代明確實遭受了歧視,這違反了安省人權法(Human Rights Code)。她有自己的信仰,應該受到保護,不能因為信仰而歧視她。勇敢的人站出來說不,使其他人了解真相。民眾學到兩樣東西:第一,不能歧視法輪功。第二,遭歧視者有權利講理。這起事件後,歧視法輪功的現象很少出現。」5.39.217.766 c1 {7 q4 @: g3 J'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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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爾表示,現實中不公開的歧視仍然存在,比如一些族裔的夫婦想租房,與房東見面後,遭到拒絕。房東稱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不願拒絕的真正原因。不久後,一對白人夫婦去租房,房東便會同意。5.39.217.769 ^/ y0 _- G+ a7 i& A0 @4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