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1-7-7 07:05 AM 編輯 4 I! ` J1 ?+ I9 H$ o公仔箱論壇 * ?4 P& S. N* ^( x2 s8 J靠市民上街去糾正錯誤是香港的悲哀 李怡 - c8 K9 D& I$ r5 ~' i. R8 b7 F: d. v6 z : M0 l. h; O4 J$ gtvb now,tvbnow,bttvb # E- V2 g6 \& I特區政府和建制派議員似乎在洶湧的民意前讓步了,政府不得不再一次打倒昨日之我,推遲對替補機制的二讀,這是香港市民繼 23條一役後,又一次對抗政府惡法暴政的勝利。 4 p$ _6 L. b) M3 Z1 wtvb now,tvbnow,bttvb 4 i- s8 [5 O1 Y1 e% Y+ H: v然而,香港市民與其應該高興,不如說更應該感到悲哀。因為這是用非正常的辦法去糾正政府的錯誤。請問,這種情形在香港回歸前常見嗎?不能說沒有,但陸陸續續的抗爭都是小規模的。全港市民動員上街的事,除了針對中共政權的六四遊行之外,未見有針對港府施政的遊行。這種遊行在民主國家常見嗎?也不常見。民主國家有許多示威遊行,甚至衍變成街頭暴力,但這不是人民常用的糾正施政錯誤的手段。當民眾可以用選票去懲罰掌權者和議員,那又何須辛苦上街呢?03年我們上街反對 23條立法,每年上街要求還市民普選權,以及針對政府種種倒行逆施;今年 3月我們上街反對財政預算案, 7月我們上街反對政府強推替補機制。如果每一項政策都要市民上街才能使政府和建制派議員了解民意,並改弦更張,那豈非太累,也太費時失事。所有交了直接或間接稅的市民,不是應該安坐家中,而把這些眾人之事委託給政府,委託給議員就好了嗎?為甚麼事事要我們辛苦上街呢?歸根結柢,問題在於我們沒有普選,無法用選票去表達我們的意願。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2 R3 ]2 d7 [& N3 B0 T
f7 N2 k5 o+ S! W5 qtvb now,tvbnow,bttvb其次,特區政府和議員一時可以不顧民意,而在民意洶湧時政府施政或議員投票取向又隨民意擺盪,也是極不正常的現象。掌權者和議員不管是不是普選產生,也應有自己的理念與抱負,應按照自己的理念與抱負行事,而不是老要諮詢市民或業界選民。在普選的制度下,人民是認同政治人物的理念,相信他的抱負才選他的。若事事諮詢民意,那還要選舉授權作甚麼?人民需要的執政者和議會的監督者,必須是有承擔的人,而不是隨民意擺盪的人。我們要民主普選,但不是要民粹。 1963年,美國發生黑人暴動,甘迺迪總統面臨抉擇:要不要把民權法案提交國會?若他要爭取連任,不想失去南方白人的選票,就不應提交;但他的理念戰勝了連任考慮,終於把百年來規模最龐大的民權法案送進了國會。他私下對友人說:「這真的會毀了我,讓我輸掉連任機會。」這是一個政治人物的勇氣和承擔。tvb now,tvbnow,bttvb/ k1 W9 L: A- I8 P O
, U, ~3 r& d2 \如果特區政府是基於政治理念和抱負而推出替補機制方案,並堅持即使民意不接受也不作修訂,那麼至少會得 , O$ d( C+ ^ F& o F2 g公仔箱論壇 7 ~1 d' i( O1 n3 ]1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到真心支持政府的議員和市民尊重。但前提是在推出方案前,須在法律界和學者中進行諮詢,至少掌握充份理據,方案不致如此違反常識,如此不值一駁,不會被大律師公會四度發聲明反對,甚至與中國大陸有許多業務瓜葛的律師會也不予支持,也不會遭到全港約 800名學者聯署聲明聲討。在法律界和學者中,至今除了政治委任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和出名為政治利益而搖擺的梁美芬外,還沒有見到有一人站出來支持替補方案的。連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國政協胡漢清都反對。誠如800學者聯署的聲明所說,「方案的通過,將是香港偏離知識型社會的臨界點,令社會不再重視程序公義、理論建構、邏輯理性等香港學術界一直以來的核心信念,為下一代帶來『權力可以凌駕一切常識』的不良影響。」tvb now,tvbnow,bttvb: I$ c/ i9 z4 w. E( J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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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要經常性地走上街頭去糾正政府和建制派議員權力凌駕法律、權力凌駕常識的施政,是既費力也不正常的。然而,現在我們就處於一個不正常體制下,由一個沒有理念、只懂得依附中共權力的不正常的政府管治,而香港市民大都是正常的人。被管治的正常人每每要用腳去糾正不正常的掌權政府,就是今天香港的畸形狀態。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7-7 07:06 AM
政府無道,議會豈能同流合污? 吳靄儀# v8 y" T( f&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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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機制」,在法律界、學者及社會各界批評之下,已顯得理屈辭窮,剝奪補選權而不作公眾諮詢,更違反了程序公義,7月1日大遊行,無論按主辦機構計算的21.8萬人,或是按其他組織的計算,都達上年遊行人數3倍,為2004年以來的新高,顯見政府提出的建議,盡失民心。 . k6 C( {6 C5 S( `2 n 8 F7 }0 Q I J! r. D公仔箱論壇令人痛心的是,這個政府仍然漠視民意,竟有「遊行人數比預期多,但不算太多」的說法,仍然堅持在7月13日恢復二讀,面對群情洶湧,只是稍作修改,仍要強行通過這條惡法。公仔箱論壇* N# U0 N7 Y& e) u% f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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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與2003年23條立法同出一轍——在50萬人上街之後,董建華也是作出3大修正,就依舊要在7月9日恢復二讀。當時市民已宣布了當天圍繞立法會大樓抗議,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民意及國際輿論壓力之下,表示不會投票支持法案,惡法於是終於撤回。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R8 u/ F. h6 m* ?
今天,立法會議員之中,泛民23票加上謝偉俊1票,已共有24票反對;泛民議員會繼續發動群眾,呼籲其他議員,尤其是仍持觀望態度的專業界別議員,加入反對惡法行列。政府無道,議會是市民唯一的制衡力量,議員豈能同流合污? - e9 x) x" O5 I9 b 2 x1 g3 a/ v5 ~7 F公仔箱論壇撤回法案 4 p2 ]; O# H- u- E政府以為作出了修改,就可令遞補機制變得合理,其實無補於事。其一,行比例代表制的外國議會的機制,若同一名單再沒有其餘候選人可以補上,便會舉行補選,而不會像特區政府那樣,仍會用其他名單的最大餘額落選者補上;其二,用最大餘額落選者替補議席,仍然違反《基本法》第68條規定,立法會議員須「由選舉產生」;其三,也就是最大的障礙:法案仍然是未經公眾諮詢,仍然是違反程序公義,唯一補救的方法,是撤回法案,先作諮詢,再提出新的建議。公仔箱論壇3 @! W% q. h& @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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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短短幾日之間,已有輿論指出,修改後的建議,會造成新的漏洞,包括不同的候選人組成名單,預先約定每人做一兩年便辭職,讓下一名候選人替補。這個做法,可能有利個別從政人士,卻不利議會。 , P, T% A6 Q# V6 ~- Y ; F* k! m* M0 }9 D(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更顯淺的是,明明立法會出缺,是由廣大選民作主,選出當前民意所歸的議員,政府憑什麼剝奪選民這項權利? ( }; S2 Y% B5 X3 [8 C! ptvb now,tvbnow,bttv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p: d& k. ?
律政司長黃仁龍,在上周三深夜為聲名狼藉的林瑞麟局長護航,7月4日又發文件給法案委員會,欲蓋彌彰,辯稱遞補機制要「堵塞」的「漏洞」並非去年的五區補選、變相公投,而是容許辭職補選本身的法律上的「漏洞」。黃仁龍所謂「漏洞」,列出的理由是補選(1)涉及大筆開支;(2)會議會缺少一位議員;(3)改變了比例代表制的精神。這個說法,不必懂得高深法律,也看得出不合邏輯。 # W8 N. U+ @5 Y, \* {5.39.217.76& J6 v; w* k8 r+ W: m+ Q6 |
更致命的是,辭職本身的法律上的「漏洞」,一直存在,為何不一早諮詢公眾,到今天才忽然匆匆「堵塞」?如果「漏洞」是辭職之後進行補選,為何機制不集中針對這個情? # b) B4 p5 r5 d: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tvb now,tvbnow,bttvb( w5 ^& v* ~! v( X. x( n 堵塞民意 才是政府的政治目的 ; j) F0 i- R1 c* H. H$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道理其實十分顯淺,補選不是漏洞,已有先例的辭職補選也不是漏洞。真正的「漏洞」是政府不能阻止一個強而有力的直接而量化地表達民意的渠道。堵塞民意,才是政府的政治目的,這就是市民必須反抗惡法的基本理由:市民不支持的辭職補選,市民絕對可以透過票箱懲罰「玩№」的議員,通過惡法,卻是一次過剝奪選民表達權的不義之舉!tvb now,tvbnow,bttvb2 E* a9 D$ [0 z9 p9 B Y4 ]
R& L# P R7 l2 W: i* m; N3 Y公仔箱論壇後記:完稿之後,7月4日下午,政府宣布草案押後二讀,民意又一次擋住了災難,但要香港脫險,政府必須撤回草案,為此,我們仍須努力。歷史記載:2003年七一大遊行之後,田北俊表明不支持23條立法;7月5日,董建華宣布押後原定於7月9日的恢復二讀,但直到9月初,才正式公開表示撤回草案,待日後重新諮詢。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1-7-7 07:07 AM